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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督办市公安局等五部门提案办理工作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171次     时间:2016年10月18日

本网讯  (通讯员 贺亚峰)10月17日,由市政协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马锦毅组织市政协提案委和市政府督查室相关人员以及部分政协委员,就市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旅游局、民政局承办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案进行了督办检查。督查组采取“请进来”召开座谈会的方式进行。

座谈会上,市环保局、水务局、公安局、旅游局、民政局负责人就提案办理工作依次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其中市环保局共承办提案11件,已全部办复,主要涉及河流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等5方面内容;市水务局共承办提案16件,内容涉及水文化建设、引黄工程、县城工农业供水、无定河综合治理等,截止目前已办复11件,其余提案各项办理工作扎实推进;市公安局共承办提案13件,主要涉及公安队伍建设、社会治安管理等方面,截止目前已全部办复;市旅游外事(侨务)局共承办政协提案21件,已基本办复;市民政局共承办提案19件,内容涉及养老、医疗救助等方面,目前征求委员意见工作已完成,办理工作有序推进。凡办复的提案,走访委员率、《征求意见稿》回执率、按时办复率、答复规范率、委员满意率均达100%。

在听取汇报后,委员们一致认为:今年的提案办理工作,各有关承办部门总体呈现出:领导重视、措施得力,答复规范、委员满意的局面,提案办理工作由过去的“闭门办理向开门办案”的转变。同时,针对一些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很有见解的意见和建议:一是环保方面,要从源头上抓起污染源治理,做到分类规范指导;切实抓好垃圾分类分离工作,做好垃圾处理工作;要早行动、早治理,切实做好无定河流域污染治理工作,对沿线的化工厂污染实行“一厂一策”的管理办法;加强红碱淖湿地保护等。二是水务方面,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管理;尽快理顺水资源管理的机制体制,实现水务一体化;切实加强水资源污染防治工作;加强煤矿地下水的利用等。三是公安方面,要加大非法集资处置力度,切实解决一些“老赖”不还钱的问题;要高度重视社会高利贷行为,加强社会管理;加强基层公安干警的执法素质培训,提高文明执法水平;加大“天眼工程”建设力度等。四是旅游方面,要把旅游作为市委、市政府“一把手”工程来抓,要大手笔、大政策、大投资来发展榆林旅游产业;加强榆林旅游人才的培养与引进,解决当前旅游人才短缺的问题;加大旅游景区的宣传力度,打造精品旅游,促进重点景区重点打造;积极学习借鉴鄂尔多斯旅游产业发展的经验,推动榆林旅游产业的发展等。五是医养护方面,民政局要主动提出意见和方案,争取市委、市政府支持;要学习借鉴四川、重庆医养护工作的经验,推动榆林医养护事业发展;加大流浪儿童的救助力度等。

最后,马锦毅作了总结发言。他首先对各部门的提案办理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今后的办理工作提出了建议。认为各部门在提案办理工作上做到了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能站在全局的高度来对待办理工作;方法措施得力,与委员沟通协商到位,办理程序规范,办理效果较为明显。在今后提案办理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通知》(榆办字〔2012〕144号)和《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榆办发〔2013〕10号)文件精神,要把政协委员提案当作市政协的建议来认真对待。二是要加强与委员的沟通协商,提高办理工作的满意度。三是要注重提案办理的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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