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提案回复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协业务 >>提案回复

市政协提案委召开三届六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办理协商座谈会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99次     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本网讯(通讯员 贺亚峰)8月6日,市政协提案委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就三届六次会议《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后留下国有资产尽快统一管理的建议》(第105号)办理工作,与市国资委召开了办理座谈协商会。

会上,市国资委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专题汇报。截止2013年底,全市共有97户市属国有企业先后列入改制范围,目前除榆林市汽车运输总公司、榆林市轻化建材公司两户企业存在国有资产留有问题外,其它企业均已通过拍卖等方式处置资产所得资金全部作为改制经费。特别是市轻化建材公司现改名为正泰民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有78个股东,国有股占38.32%,其它为职工持股。对此,市国资委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国有企业改制后遗留国有资产统一管理的报告》,现等待批复。

会上,委员们提出了一些很好的意见。田博委员认为,按《公司法》规定,股份制企业不应该有主管部门,建议国资委应从践行“三严三实”的高度,按照国有企业改革“三定方案”,要敢于担当,尽快拿出一个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或意见,应派董事、监事和财务总监,将国有企业改制后留下的国有资产统一管理。曹雨生委员认为,该提案问题针对性很强,问题提得很准。从国资委自身职责出发,加强国有企业改制后留下国有资产的监管是责无旁贷的。并建议国资委要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尽快跟踪落实提案所提内容,尽快将国有企业改制后留下的有国资产实现统一管理。

最后,提案委负责人作了总结讲话。认为,田博委员曾亲自参与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并结合实际提出了提案,提案提的问题准;国资委对该提案办理工作较为认真,但对初次答复委员不满意。希望,国资委围绕自身职责,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措施,尽快拿出切实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进一步将提案所提问题办理好、解决好。

供稿: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286164

执行时间23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