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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榆林市国有企业改制情况的调查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390次     时间:2005年12月13日

  遵照省政协的安排意见,我们组织专题调研组于6月上旬对榆林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进行了调查了解。
  1999年,省委、省政府“两个决定”实施以来,榆林市各级各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掀起了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高潮,全市国有企业改制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市属69户国有企业中,52户企业实施了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75%。各县区国有企业的改制比较到位,神木县65户国企中有59户已全部改制,占90.8%。其中,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的37户,占企业总数的56.9%;兼并6户,占企业总数的9.7%;破产、拍卖各5户,占企业总数的7.8%,租赁、公有民营各2户,各占企业总数的3%;联营、带资分数各1户,各占企业总数的1.5%。神木龙华煤焦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原神木县煤电公司改制而成,98年改制以来,资产由7080多万元发展到2002年的13500多万元,利税由320万元上升到1100多万元。

  一、国企改制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
  在领导力量的配备上,把贯彻两个决定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担任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分管领导、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下设办公室和改制工作组,办公室主任和改制工作组组长分别由政府分管副职、政府办主任担任。由于自始至终都保持强有力的改制领导力量,从而保证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
  (二)统筹安排,点面结合,稳步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
  根据省上确定的目标和要求,对国有企业具体分析,分类排队,制定出整体计划和阶段工作安排,力求企业改革积极、稳妥、有序地全面推进。总的要求是将国有企业全部纳入放开搞活的范围,不求所有,但求所在,达到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目的。具体的作法是根据不同的企业抓好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第二步组织工作组全面铺开改制,第三步对已改制企业进行规范、完善。
  (三)因企制宜,规范运作,扎扎实实搞好每户企业的改制。
  根据省委、省政府搞活国有企业的决定精神,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出发,确定改革的基本思路:一是改变国家和集体是唯一投资主体的现状,动员和鼓励职工购买国有或集体资本,投资入股,形成企业投资多元化。二是改变企业是政府附属物的状况,解除政府对企业的不正常干预,使企业真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三是改变国有资产分布不合理的现状,通过产权置换,资产重组,促进国有企业退出国有行列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改制形式上主要坚持三条原则:第一因企施策,不搞一刀切,哪种形式能促进企业发展就采用哪种形式;第二改制形式由企业权衡利弊,职工自主选定;第三各种改制形式反复比较,充分论证。在改制程序上,坚持把好四道关,一是把好清产核资,对企业全部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实事求是处理好企业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把好资产评估和产权鉴定关,按照谁投资谁拥有产权的原则,公正合理地评估鉴定,为企业合理选择改制形式提供条件。三是把好议案制定和审批关,企业改制议案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则,由职工讨论后交工作组反复论证,最后报县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四是把好选举关,对改为股份制、股份合同制的企业,严格按照选举法有关规定,政府不带任何条条框框,由职工自主产生领导班子。  (四)切实搞好银行债务处理和职工安置工作。
  神木县确定产权改制的53户企业,绝大多数资不抵债,银行债务繁重。在改制中他们积极与金融部门协商,通过采取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抵贷返租,职工集资转交新企业等办法较好地落实了责任。基本上做到了银行、企业、政府三满意。与此同时,他们还把妥善解决职工安置问题作为企业改制成败的关键,认真对待,在改制中拥有净资产的企业,首先从净资产中切出一块用于解决退休职工医疗、工伤、丧葬等费用,凡改制企业、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的改制,必须参加社会养老统筹,凡改制企业的职工必须由新企业安置,对待下岗职工我们都在再就业基金中每月发给135元的基本生活保障费,保证下岗职工的稳定。
  (五)对改制企业进行有计划的规范、完善。
  一是对改制过程中有遗留问题的企业进行规范完善;二是将国家参股、控股的企业尽量退出国有股权,坚持国家不控股,少参股最好不参股的原则。三是对股份制企业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对照检查,使其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二、改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1、国有企业改制普遍存在不彻底的问题,很大一部分改制企业未能触动产权,不少企业改制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2、一些负债较多、严重资不抵债;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改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
  3、一些改制企业运行不够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影响了改制效果和企业自身发展。
  4、改制企业“三角债”严重,负债率偏高,生产经营无法正常运转。
  5、部分企业不能按规定方案交纳职工的养老统筹金,职工生活无法保障。

  三、做好下一步改制工作的对策

  1、坚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国企改制的核心
  产权清晰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改革时的老生常谈,但在企业改制中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国企中资本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问题依然存在。这是导致国有企业产权主体不明,企业机制不活的根本原因。贯彻两个《决定》以来,尽管全市国企改制面已占到应改制企业的93%,但真正实现产权置换的为数不多。因此,在新一轮国企改制中,一定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加快国有资本退出步伐,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尽快使企业真正成为面向市场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
  2、坚持以职工安置和债务化解为国企改制的关键
  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企业职工安置的新办法、新途径,允许改制企业从资产中优先提取职工经济补偿和敏感性债务;社会保障部门要主动探索多种转换职工身份的经济补偿办法;政府要建立企业改革发展基金,专项用于职工身份置换等企业改革中的必要成本支出。解决好改制企业职工的安置问题,确保改革平稳过渡,社会政治稳定。国企改制,化解债务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对改制企业债务应采取多种形式处理,可以由并购方承债并购,也可以协商债转股或转贷,符合破产条件的要主动申请破产核销。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能有意悬空银行的债务,悬空债务既犯了有关法规,又影响银企关系,不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
  3、坚持以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为国企改制的根本
  法人治理结构是现代企业制度的灵魂,没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企业运行机制就是一句空话。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按照法人治理结构的组织设计,明确相应的职责,切实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约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使改制企业通过改革,走上健康快速的发展轨道。4、坚持以严格程序规范运作为国企改革的保障
  一是产权界定要规范。必须依法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理顺产权关系。二是国有资产重组要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律进行操作,认真履行报批、签约、公证等程序。三是国有产权处置收益管理要规范。。实行专户储存,支出报批,确保专款专用。四是改革审批程序要规范。改制方案要在明确提出改制方式、产权作价、职工安置和债权债务处理意见的基础上,经股东会、职代会通过后,报企业主管部门、企改领导小组逐级审批。

财经和农村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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