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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市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783次     时间:2005年12月13日

  为了促进我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市政协法制委于7月中旬组织部分委员,在王世英副主席的带领下,通过察看机关建设、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形式,对市检察院和榆阳区检察院进行了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全面加强法律监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开展“严打”整治斗争,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总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坚决打击有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金融诈骗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两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各类刑事案件2400件4159人,批捕2201件3818人,未批捕196件336人,批捕率91.9%;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不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2715件4237人,起诉2498件3651人,不起诉164件236人,起诉率94%,追诉漏犯255人。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进了反腐败斗争的开展
  在查办职务犯罪方面,200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职务犯罪案件线索692件,立案侦查270件,立办大案77件,查处司法人员29人,县级干部22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138.75万元。其中,市检察院直接受理案件线索41件,立案侦查30件,立办大案23件,查处县级干部10人,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41.59万元。
  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化预防机制和预防网络,突出抓个案预防、行业系统预防和重大工程建设专项预防,加强宣教预防等多种形式和措施,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我市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0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查办案件,分析发案原因,提出预防对策,发出检察建议200多份。
  (三)履行执法监督职能,维护了公平与正义
  200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受理立案监督案件线索108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04件,追捕漏犯220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88件,处理集体上访40件。复查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申诉案件16件,改变原处理4件。受理受害人不服公安机关不立案、不服法院判决的申诉案件28件,改变原处理18件;清理超期羁押51人;提起(提请)抗诉27件,法院已审结22件,改判或发还重审16件,抗诉成功率达72.73%;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线索380件,共发检察建议75件,其中市检察院的14件已有8件得到纠正。执法监督职能的履行,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四)加强机关建设,提高了检察队伍素质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抓学习教育,促进队伍思想建设;抓班子建设,促进队伍凝聚力;抓岗位培训,促进队伍业务素质;抓机制创新,促进队伍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抓基层检察院建设,促进规范化进程”的总体工作思路,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线,以规范化建设为重点,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等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领导班子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目前,全市检察干警中具有本科学历的达到49%,超出十五规划要求的9个百分点;现任检察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达到52.98%,超出十五规划的8个百分点。2003年,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市创建“五型机关”标兵单位。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有待进一步增强
  当前,全市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执法监督力度还不够大。2001年以来受理的94件刑事提请抗诉案件中,提出抗诉的59件,占受理审查案件的62.8%;受理审查的620件民事行政提请抗诉案件中,决定抗诉的只有69件,仅占立案总数的17%。实际抗诉案件,特别是民事案件抗诉的比例明显偏低。同时,在立案监督、执法监督中普遍存在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多,而收到答复少的问题。二是执法监督的法律环节还不够完善。2001年以来向法院提起抗诉的59件刑事案件中,未见结果的有38件,占抗诉总数的64.4%;抗诉的57件民行案件中,未见结果的有12件,提请省检察院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的12件中,未见结果的有9件,分别占总数的21%和75%。这些案件的久拖不决,削弱了法律监督应有的权威和力度。三是办案质量还不够高。2001年以来法院审结的35件刑事抗诉案件中,改判的有15件,改判率为43%。抗诉案件的改判率不高,反映出抗诉案件的质量与检察工作“抗一件,准一件”的要求尚有差距。四是执法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还不够强。一些基层检察院没有把执法监督作为重要职责来抓,不敢大胆严格依法监督,有的甚至几年未办一起刑事抗诉案件。委员们根据上述问题,建议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要继续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各种措施,进一步使广大执法监督人员强化执法观念,增强监督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办案水平,根除思想上存在的重侦查、轻监督,重配合、轻制约的不正确观念,切实提升执法监督水准,充分行使执法监督职权。二是要加强案件的调查深度,特别是在诉讼案件中要注重相关证据和依据的实效性,确保检察工作有效进行。三是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理顺上下内外关系,增强各监督部门和各监督单位之间的相互协调、配合。四是要继续通过举办业务骨干培训、文书评比、岗位练兵等行之有效的活动,不断提升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法律监督的能力,切实提高法律监督的质量。
  (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
  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虽然立办了一批案件,但有影响的大要案件不多,与人民群众所期盼的严惩腐败分子的要求还有相当差距,有些基层检察院查办案件的数量少,质量也不高,工作打不开局面。有些办案人员仍存在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淡薄的问题,办案能力和执法水平亟待提高。委员们建议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要继续坚持领导带头突破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的做法,进一步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推进反腐败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二是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要多和审计、公安、监察等相关单位互通信息、协调配合,特别是涉及违纪案件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同时,要纠正目前在基层检察院中普遍存在的没收违纪款现象。三是要进一步树立“质量第一”的办案观念,努力改变不适应时代发展和办案工作要求的落后观念和错误做法,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四是要加强对办案的审查监督,坚决杜绝立凑数案,降低不诉和撤案的比例。
  (三)检察队伍的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全市检察机关在队伍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很大成效,树立了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一些基层检察院由于工作人员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在专业性很强的业务部门里却缺乏业务过硬的人员,严重影响业务的开展和工作的质量。二是个别干警在执法作风、执法行为方面存在不规范、不文明、不负责任的问题。有的不严格按程序办案,重实体、轻程序,行为不规范;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有的作风粗暴,甚至吃拿卡要。三是少数干警为民执法的宗旨意识淡薄,对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体态度冷漠。为此,委员们建议全市检察机关,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政治业务学习和培训,调动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合理安排工作岗位。二是要进一步强化执法作风、执法纪律教育,采取学习先进典型、通报反面案例等多种有效措施,教育干警公正执法。三是要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以纯洁检察队伍。四是要提高办案质量,加大检察工作力度,切实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错案首问责任制。五是要强化干警为民执法、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使人民检察机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维护全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和经济健康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最后委员们就市检察院和县区检察机关普遍存在的办案经费紧张、办公设施落后等实际困难,建议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各级检察机关办案经费和机关建设的支持力度。

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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