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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民生政策不需“绕道”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88次     时间:2016年03月10日

榆林市委办公室 孟光智

看到一则报道,是某省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对鼓励农业科技人员创新创业、增加农民财产性收等5项农村改革“把脉”。此前,类似的报道也屡见于报刊网络。2007年,陕西某市也曾请第三方对民生领域的几个项目进行评估,笔者也参加过其中一次评估汇报会。作为一项机制创新而引入的政府绩效管理新模式,在一段时期的市县汇报材料、地方媒体报道中多有见闻,当时市县还策划了几个后续评估项目,只是随着领导调整,后续也就没有了下文。

请第三方来评估政府工作的本意及第三方评估的推动作用,不容置疑,国务院既倡导又运用,新华网配以时评肯定了其示范意义,但结合众多案例看,在哪一个领域引入第三方评估尚须谨慎。如针对重大招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依此制定预案,实践证明是非常有必要的。但在民生领域、农业农村领域开展第三方评估,就很值得商榷。一方面,国内对于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性、独立性及其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质疑之声从未停止。另一方面,第三方评估是个技术活,一套指标体系及对应的量化评分标准建立后,其复杂程度让人看懂也还真有些费事,最后只能是评估机构说什么,地方政府认什么;再一方面,作为服务对象的广大农民或普通社会公众,其本身对第三方评估的了解、接受有限,参与热情、认知见解、评价能力缺乏广泛的代表性、影响力,对于农民和公众来说,简单或复杂的调查问卷远不如解决上学难、看病贵重要和实惠。民生工程、惠农政策面对的是大多数的社会普通人和广大农民,实施得怎么样、怎么样实施,宜更多地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直接听取他们对政策的切身感受,而不应该“绕道”第三方评估。从算账的角度假设,如果把第三方评估的全部成本(包括评估收费和行政运行等费用)转移投入到民生工程、扶贫助农,投入到乡镇街道基层干部的访贫问苦,让群众来评价党委政府工作,这也应该是实实在在追求政策效益效果最大化的可取之道。再从评估结果应用的角度假设,如果第三方评估汇报结束,评估报告只是保存在少数人手里并被束之高阁,评估的结果既没有作为决策参考依据,也没有对政策调整产生影响,决策依然我行我素,政策依然执行如故,则第三方评估难避花拳绣腿的形式主义之嫌,难避河水洗船的投怀送抱之嫌,也难避主政者自导自演的官位贴金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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