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印发《市级领导督办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县区政协,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加大政协提案办理力度,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全国政协办公厅关于办理政协提案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期间立案的477件提案中精心遴选出21件重点提案由市级领导包抓督办。市政协提案委将会同市委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进行跟踪督办,旨在以点带面,进一步促进提案成果的转化,确保办理质量。
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榆林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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