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召开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预告通知
市政协各委员、各县区政协:
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2月27日在榆林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7年2月26日(星期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在榆林永昌酒店报到(榆林经济开发区阳光广场东侧),2月27日在市委会议中心举行,会期2天半。
二、参加会议人员
(一)出席人员:
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全体委员。
(二)邀请人员: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纪委、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高新区管委会、榆神工业区管委会、榆林学院、榆林职业技术学院、榆能集团等市级领导以及担任过正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同志和市政协历任离退休市级领导。
(三)列席人员:
1、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在榆十一届省政协委员;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办事机构的主要领导(单位领导中有市政协委员的不再派员列席);
3、中、省驻榆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中有市政协委员的不再派员列席);
4、不担任市政协委员的市各界人士联谊会理事;
5、市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秘书长,县区政协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市政协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
三、会议的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榆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榆林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报告;
四、审议通过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五、审议通过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榆林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在县区的市政协委员由所在县区政协负责通知,市各界人士联谊会理事由市联谊会负责通知,并督促其按时报到参加会议。
2、委员所在单位和县区政协要积极支持市政协委员履行职责,各委员要深入了解社情民意,认真做好撰写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准备工作。
3、市直部门和中、省驻榆单位列席会议人员的名单于2月17日前报送市政协办公室。
4、委员及列席人员要按照要求及时报到并按时参加会议。委员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大会秘书处提出申请,征得大会秘书长同意后,方可请假。对不请假无故缺席者,将进行通报。
5、列席会议的部门、单位负责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向大会秘书长请假。
6、参会人员开会时请佩带有关证件,参加全体会议时请着正装并提前20分钟进场入座。
联 系 人: 周 礼 18681936888 孙少江 13991076335
联系电话:3598656 3598676(传真)
榆林市政协办公室
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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