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委员建言受重视 50余意见进入党政决策快车道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专题研究了自治区政协委员在内蒙古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的意见和建议,逐项提出进一步抓好吸收落实的具体意见。至此,内蒙古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经济结构调整等十二个方面的50余条意见和建议进入党政决策快车道,为内蒙古编制“十二五”规划、推进富民强区战略实施产生了积极的助推作用。
今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在全会召开后,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了《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情况的报告》。报告归纳汇总了政协委员在讨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的经济结构调整、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生态保护和建设、企业发展、文化教育事业发展、医药卫生体系建设、新型产业发展、资源开发利用、政府职能转变和城市建设、社会事业发展和城乡居民和农牧民增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情况报告》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胡春华在《情况报告》上作出批示,认为委员们所提意见很好,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并在工作中注意采纳吸收。自治区主席巴特尔也作出批示,要求自治区发改委具体研究落实。自治区发改委随即专门召开委务会议,将政协报告内容分解到相关处室,逐条进行认真研究,结合工作实际采纳吸收政协建议并提出具体落实意见。经过三个多月的深入研究,自治区发改委于近日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报送了《关于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建议落实意见的报告》。
根据这一落实意见,政协多项建议已经被吸收到自治区有关发展规划中。如,自治区政协提出的关于将内蒙古清洁能源基地规划上升为国家能源规划的建议,得到自治区发改委充分采纳,不久前专门向国家能源局上报了《关于审批内蒙古自治区绿色能源发展规划纲要的报告》,正积极申请国家批复;对于政协提出增加牧民政策性补贴的问题,自治区政府于今年出台了《关于促进牧民增加收入的实施意见》,其中加大对禁牧、休牧、轮牧补偿,大力扶持畜牧业生产,由自治区政府筹措资金扩大对“三牧”的政策性补贴等多项措施源于政协建议。
针对政协建议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使矿山的生态恢复治理工程资金得以保证”的建议,在自治区发改委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管理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植被恢复费征收管理办法》讨论稿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此外,政协其他多项建议也正在变为现实。自治区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成立,自治区发改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内蒙古碳交易体系建设,筹备组建内蒙古能源环境交易所;提出《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基本思路》并上报国家发改委,重点在稀土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领域推进新兴产业发展;着力打造两个千万千瓦及风电基地,推进风电基地外运及风电送出工程规划;编制《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资源战略储备方案》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储备局,积极争取将稀土资源列为国家战略储备。(特约记者 杨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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