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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建议好 深圳为高端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题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674次     时间:2010年05月25日

  深圳市政协长期关注的解决高端人才引进难问题有了新的进展,为解决人才引进瓶颈问题,再造孔雀东南飞优势,打造人才“宜聚”城市,日前,深圳市委常委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题。

  据悉,从2008年起,深圳市政协就开始关注特区高端人才引进问题,并召开了专题议政会。深圳市政协认为,人才是最重要的战略资源,如何吸引、培养更多高端人才,继续保持人才优势,是深圳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深圳市政协从完善引进人才的机制体制、提高高端人才待遇等方面提出了若干建议,希望市政府尽快研究启动高端人才安居工程。

  为切实增强深圳对海内外人才的吸引力、承载力、影响力,在充分吸取深圳市政协建议的基础上,深圳市委召开本次常委会议,要求及时组织实施人才安居工程,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干事有舞台、安居有保障的人才“宜聚”城市。

  会议通过了《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明确了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主要原则,即“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实物配置与货币补贴相结合”,强调要重点面向深圳市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他鼓励发展的产业和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为杰出人才、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量身”解决住房难题。

  依据这一《决定》,“院士级”人才、获得国内外公认重大奖项的第一成果人以及相当层次的杰出人才,可免租入住深圳20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在深工作居住满10年,或作出突出贡献在深工作居住满5年的,产权赠予个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重点企事业单位的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重点创新科研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当层次的领军人才,可免租入住15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副高职称以上及相当层次的骨干人才,凡新引进且在深圳没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的,正高职称45周岁以下、副高职称40周岁以下的高级人才,均可申请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领取期限不超过3年、每月分别为2000元和1500元的租房补贴。

  《决定》还对解决各类产业园区和重点企事业单位人才安居问题、建立健全人才安居工程的运行机制提出了具体对策;特别是对如何完善监督机制,使人才安居工程成为公开、透明、廉洁、规范的阳光工程提出了具体措施。

  据悉,深圳市有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决定》的配套实施办法并将尽快推出。(记者 秦志勇)

  (责任编辑:王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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