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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平安榆林建设民主监督活动的调研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440次     时间:2019年12月25日

根据省政协关于开展全省平安陕西建设民主监督工作安排,11月4日至8日,市政协主席刘春桥陪同省政协副主席杨冠军一行赴榆阳、靖边、米脂及部分乡镇街道办和社区就我市平安建设及扫黑除恶和社会治理工作展开充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全省平安陕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情况

2019年4月1日全省平安陕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后,榆林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陕西的决定》要求,迅速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提高站位抓落实。市委把更高水平的平安榆林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于4月24日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榆林市关于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平安榆林的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书记戴征社担任组长,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从严从实从细分解责任,确保更高水平的平安榆林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以上率下抓落实。针对我市存在的“管党治党不严、干部管理不严、社会治理不严”的问题,细化落实“社会治理不严”的问题,戴书记5次专题听取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汇报,4次出席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并作重要讲话。市长李春临3次听取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刘春桥主席和政协人大的领导更是通过委员视察、座谈交流、政协提案等方式对平安建设工作给予了指导和支持。三是夯实责任抓落实。市委明确要求,平安建设和扫黑除恶是一把手工程,各县市区和部门主要领导要全力以赴抓好此项工作。市委政法委下发了《平安榆林建设的考核办法》确定了6项重点工作25个具体指标,全部落实了责任单位及追责办法,织密了责任体系。

二、平安榆林建设及扫黑除恶和社会治理情况

(一)全面推进平安榆林建设。按照中省要求,着力树立“大平安”理念,紧紧围绕省委对榆林提出的“三大目标”和“两个更大”要求,健全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形成了“党委政府+专家+社会组织+群众+互联网”的“五位一体”平安建设工作模式。积极开展平安矿区建设专项活动,在所有煤矿设立了平安信息员,健全完善了视频监控系统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靖边县探索建立了“135”平安建设工作体系,做到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努力为榆林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五个再一遍、三个大起底”,紧盯“一个重攻方向”调整工作重心。截至11月20日,全市共打掉涉黑组织13个、涉恶犯罪集团36个、涉恶犯罪团伙33个,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23亿元;依法起诉涉黑涉恶犯罪案件44件314人,一审、二审分别判决27件96人和8件32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124件,已查结81件154人,查处“保护伞”问题56件,包括榆林市公安局白玉功、艾宝三等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52人。中央督导组向我市移交涉黑涉恶线索282件,全部进行了认真核查,核查率100%,办结245件,办结率87%。其中,移交市纪委监委101件,办结68件,处理58人,正在办理33件,办结率67%;移交市委组织部82件,办结率100%;移交市公安局99件,办结95件,办结率96%。先后召开5次新闻发布会,曝光典型案例12批,兑现群众举报奖金46.7万元,195名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17个重点行业领域摸排涉黑涉恶线索220条,责令停产停业228家,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469个,查封场所(设施)96个,罚款7073万元,清收违规公积金贷款9709万元。

(三)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市域枢纽作用,经过调研实践,在西部率先出台市域社会治理《实施意见》,实施三治融合、全科网格、智能信息、基层维稳、多元共治、媒体融合过硬队建等“七大工程”。8月7日,全省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交流会在我市举办。二是注重统筹兼顾。从点、线、面三个层面全方位推进,以103个基层平安建设联系点、12个县市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为基点,聚焦扫黑除恶、安全生产、能源矿产、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统筹开展专项整治,发展完善以“三考三查两述职两点评一鉴定”为内容的考核办法。 2019年,对2个县、2个市级成员单位、15个乡镇进行了挂牌整治。三是注重实践创新。与北京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了调研合作机制,多方位、多角度、多领域展开广泛的探索实践。主动与市政协工商联创新开展“政法进商会”活动,推出重大项目服务联系直通车等19条便民利民措施。米脂县作为全市校园及其周边安全试点县,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青少年安全研究所启动了榆林市校园安全合作研究课题。榆阳区大河塔镇“四三”工作模式做为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区,在全科网格精细化管理和枫桥经验的探索实践上形成了一系列可学习借鉴的经验做法。靖边县杨桥畔镇“三包、四定、五访”工作法受邀在深圳向全国同行介绍经验、绥德县郝家桥村“两引领两培育”、子洲县张家沟“德农基金”等工作被法制日报报道。

三、存在问题

(一)平安建设方面。

1.“大平安”治理理念还没有形成普遍共识,个别县区和部门还认为平安建设就是政法、应急管理等部门的事情,没有深刻认识平安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之间的内在联系,没有放到同等重要地位去推进。

2.综治中心还没有实现全覆盖,市综治中心还在选址论证中。县乡二级综治中心还没有全覆盖,实体化运行的也不多。

3.公众参与平安共建的主动性不强。共建意识和责任意识淡薄,支持参与的积极性不足,存在“上重下轻、内紧外松”现象。

(二)扫黑除恶方面。

1.思想认识有待深化。一是一些县市区和部门还没有深刻领会到中省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意义,对开展专项斗争的必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从资源型城市实际出发总结规律、完善策略不够,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同于一般性工作。二是部分行业部门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政法机关的事,扫黑除恶还停留在整治本行业本单位乱点乱象层面,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三是相关职能部门对榆林特殊的地域情况、本地黑恶势力的危害性、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研判不深不透,谋划不到位。四是基层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对中省市部署没有完全吃透,制定工作方案不细致,有针对性的部署不多,刀下见菜的措施较少,影响了打击效果。

2.责任扛得不实。一是一些县市区和部门扫黑除恶责任未压紧压实,存在“上热中温下冷”情况,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到位,在工作谋划上与各自实际、巡视整改、“以案促改”融合度不高。二是公检法司协调联动不到位,对个别涉黑涉恶案件定性不统一,导致个别案件推进缓慢。三是部门行业没有完全形成扫黑除恶“一盘棋”,涉黑涉恶线索深查不到位,治乱自查自纠力度和主动性不够。四是各级扫黑办对专项斗争研究不深,对“两高两部”的指导意见把握不精准,参谋协调、督导检查、推动落实作用发挥不力,成员单位扫黑办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不够,对本地区、本部门典型案件挖掘不深。

3.线索挖掘深度不够。一是虽然确定了“十大摸排渠道、十种摸排方式”,动员全市各级各部门层层排查黑恶势力线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是重点领域的突破还不够,能源矿产、房地产市场、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挖得不深,违规入股、高息放贷问题突出,有价值线索不多成为影响专项斗争深入推进的瓶颈问题。二是线索核查周期长,群众希望借扫黑除恶解决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而举报和摸排出的线索多为一般性矛盾纠纷,工作量大,核查慢,反馈慢,影响群众对扫黑除恶的满意度。三是摸排手段较落后,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化手段不充分,对线索信息的比对分析、相关分析、判别分析、串联分析不够,预警预测能力不强,未能从线索中提取更多有价值的信息。

4.打击力度还不够大。一是查办大案要案数量还不多。与群众举报线索占比情况不匹配,办案数量与榆林形势的特殊性复杂性相比有差距。二是案件办理还不精准。有的政法单位将一般性刑事案件作为黑恶势力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将涉黑涉恶案件作为一般性刑事案件进行侦办。三是打财断血成效还不突出。“打财”方面,战果主要集中在个案上,查封、冻结、扣押的恶势力集团(团伙)涉案资产少。“断血”方面,有的黑恶势力虽然被打掉了,但由于相关单位联动机制不健全、配合不紧密,对财产早已转移隐藏的很难依法有效作出处理,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没有被彻底摧毁铲除。四是专业打击本领和能力较为欠缺。随着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不会打”的问题更趋突出。目前,全市政法系统的一些领导干部,虽然认识较为深刻、工作积极主动,但是由于基层经验不足,系统思维运用不够,对特点和规律研究不透,指导领导的能力跟不上专项斗争需要;而且警力数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影响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部分办案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特别是破大案、攻难案的专业人员和新型技术人才不足,面对黑恶势力向新业态、新领域不断扩展,案件的定性、取证、法律适用难度较大,这些工作保障上的具体问题给扫黑除恶带来新的挑战。

5.打伞破网还在突破。一是深挖彻查力度不够。一些“洗白”和隐藏较深的黑恶势力还没有被打掉,对“保护伞”“关系网”还没有做到一查到底。二是问题线索成案率低,所反映的问题又不够具体,可查性不高,调查取证难,成案率低。三是巡察问责手段不硬。执纪、监督、问责作用发挥不够,与基层“拍蝇”结合不紧,对发现的问题没有做到紧盯不放、一督到底。四是一些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不够,怕惹人思想严重,打伞破网突破难,致使黑恶势力难以连根拔起。

6.舆论氛围不够浓厚。一是宣传覆盖不均衡。宣传内容与地域、行业、领域特点结合不紧密,精准化的宣传方式方法少,机关单位和城镇社区宣传力度大、效果好,但偏远山区和农村群众知晓率低。对重点涉黑涉恶典型案件总结性宣传、诠释性报道少,群众对打击黑恶犯罪力度感受不深。二是宣传形式简单。传统媒体运用多,发传单、贴标语、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多,新媒体平台创新少,下组入户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的少。三是发动群众不充分。有些群众顾虑多,不敢举报的情况仍然存在。现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都是提起公诉,很少有人敢或者愿意站出来举报、指证。

7.长效机制比较滞后。一是双向移送机制不完善。纪检监察和政法部门双向移交、共同协查的调查机制不够完善,移送后双向跟踪督办问效不力。政法机关和行业监管部门对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双向核实、双向整改”机制落实不到位。二是行业监管机制不健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不够严、整治措施不够实,源头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三是治安管理有待加强。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对黄赌毒、聚众斗殴等治安问题也没有做到打早打小,演变为涉黑涉恶案件的几率增大,以扫黑除恶牵引社会治安秩序持续好转还需加力。四是抓党建促基层治理的成效不明显。基层党建还存在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导致政治功能弱化,村民自治机制落实不到位。一些基层党组织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不够,社会风险评估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深入,法治保障、德治教化作用发挥不充分,客观上为基层黑恶势力滋生提供了空间。五是考核奖惩机制落实不到位。仅限于通报、点评、排名等,对责任落得不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问责约束不够。六是对表现突出,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激励不够,把扫黑除恶成效与目标责任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等有机结合不够,导向性尚未完全体现出来。

(三)社会治理方面。

1.目前,我市智能化建设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而言,还比较滞后。雪亮工程项目推进缓慢,运用科技手段预警预测预防能力不足,利用大数据对警情、线索缺乏深度挖掘和整合。

2.社会组织的活力还待有效激发,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我市社会组织整体实力小、资金缺乏、内部管理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充分等问题。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类较少,且活动开展不够,服务社会水平较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进展缓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相关指导文件没有出台。各项社会服务均有政府部门承担,极少向社会购买。在政府职能转变和购买社会服务方面很少有创新动作。

3.基层村(居)民服务和自治工作有待完善。随着社会治理重心的下移,许多行政事务下沉到镇街、社区,镇街和社区在全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承上启下的特殊地位,担负着在本区域内发展经济、管理社会、改善民生、维护稳定的多重职能和巨大责任,但是现行体制下镇街以及社区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限出现不对等、倒挂现象,没有真正实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现有村级组织出现行政化趋势,且任务重、工作多,“权责利”三者不统一。

四、意见建议

(一)专项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认真总结大庆安保维稳经验做法,深入开展校园安全、社会治安、反恐防暴、信访矛盾、生产安全、民爆物品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排查处理各类问题隐患。

(二)扎实推进七大工程建设。加快建设市县综治中心建设,全面实施党建引领工程、“五治融合”工程、全科网格工程、智能信息工程、基层维稳工程、多元共治工程、媒体融合工程、队伍建设工程、平安智库工程、“百千万”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社会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开展基层社会治理试点工作。选取100个试点(南北各两个县、12个乡镇、36个行政村),先行先试,打造一批试点样板工程,形成榜样示范效应,及时组织推广,逐步实现市域社会治理全覆盖,整体提升榆林平安建设水平。

(四)狠抓具体工作的落实。按照《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强化平安建设考核,提高其在全市年度目标任务中的权重,严格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平安创建的积极性。积极推行“费随事转”,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公益创投等多种形式,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形成以社会组织为载体、城乡社区为平台、人民群众为主体的社会服务体系,强化社会自我调节、自我服务、自我管理功能。进一步完善思路,建立健全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社会治理的实际成效。

(五)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打伞破网、建章立制上再突破。严格落实“一案三查”“两个一律”,以“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为目标,全面梳理、深挖彻查,对能源、交通、金融、物业、新闻等重点行业和领域,依法开展专项整治,加强行业监管,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健全完善线索摸排核查、反馈回应机制,公检法部门之间研判会商机制,政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机制,政法部门与银行、税务、金融证券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调联动和高效对接,坚持公安机关与纪委监委同步上案,侦办案件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确保打伞破网高效推进,为更高水平平安陕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市政协社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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