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视察报告您当前位置:首页 >>政协业务 >>视察报告

关于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2822次     时间:2019年12月02日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生活垃圾逐年增加,“垃圾围城”已成为影响城市形象、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破解这一难题,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10月份,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及相关单位,深入市政府长青小区、市政综合大楼,就我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进行实地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局的工作情况汇报,吸纳了委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垃圾分类目标初步确立。在借鉴上海、杭州、宁波等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确定了2019年-2025年5年三步走的推进目标,即到2020年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榆阳区一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全覆盖;到2022年榆阳区整区域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其他县市区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二)垃圾分类试点初见成效。为了更好更快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今年6月,在市政综合大楼先行启动分类试点工作。修建智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屋一座,分别配备智能可回收四分类收集箱、智能两分类收集箱、有害垃圾收集箱各一组,购买四分类不锈钢收集箱5组、不锈钢智能桶15组、简易四分类收集筒24个、办公室两分类投放收集桶300个。召开数次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12个县市区提前启动试点工作。目前,榆阳区在长青小区率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流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总结经验,逐步形成可推广的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三)垃圾分类意识初步建立。为了营造浓厚的生活垃圾分类氛围,提高广大市民的知晓率与参与度,增强市民垃圾分类意识,我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在中心广场设立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累计发放资料5000余份,市民现场了解生活垃圾分类知识10000余人次;二是在城市出入口、城区各主要干道、交通路口、沿街门店设置LED显示屏、大型广告牌进行广泛的垃圾分类宣传。三是利用电视、报纸、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推送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及相关内容,市民的环保意识不断增强。

二、存在问题

(一)宣传教育滞后,市民观念尚未改变。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起步晚,市民分类意识淡薄,传统习惯根深蒂固。虽然举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但尚未形成有效的引导措施,中心城区居民对垃圾分类重视不够,知晓率和分类正确率较低,各县市区宣传工作还未全面铺开。

(二)地方立法滞后,强制约束无法保障。我市目前虽然制定了《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和《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但尚未出台有关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垃圾分类工作缺乏规范性、系统性标准,实际操作中缺乏法律依据,没有强制约束力。

(三)基础设施滞后,终端处理难以落实。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中心城区和12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和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影响垃圾分类工作的全面推进。尽管试点单位前期分类到位,但因终端处理设施尚未建成,导致后期处理依然是“大锅烩”。对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加强资源利用、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具有严重制约作用。

(四)体制机制滞后,工作合力未能形成。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发改、城管、住建、环保、国土等诸多部门,涉及政府、社会、企业、家庭、个人等多个环节。尽管《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中明确了由城市综合执法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但各有关部门尚未形成合力,尚未建立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尚未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

三、意见建议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全民参与意识。加强社会动员和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共同促进的浓厚氛围,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垃圾分类,人人参与”的共识,使垃圾减量和分类处理的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一是依托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场所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基地,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户外广告等媒体广泛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的知识及政策法规。发布海量的垃圾分类公益广告,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和知晓率,推动全社会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并通过媒体曝光等手段对违反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

二是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回收利用、无害化处理等知识进学校、进社区,从娃娃抓起,从小培养提高儿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强学校与社会、学生与家长之间的互动,通过“小手拉大手”社会实践活动,营造出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社会氛围。

三是要推动建立志愿者值班制度。根据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志愿者是推动社区垃圾分类成功的关键因素,一方面志愿者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来说服居民,使居民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自身的公民义务来对待;另一方面,志愿者通过“上门服务”、社区宣传等方式向居民传递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及居民垃圾分类的社会责任;最后志愿者在早晚投递高峰期站在垃圾厢房旁边,亲自向每一个居民展示垃圾如何分类,并提醒、鼓励和规劝居民,保证垃圾分类的准确性,促使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

(二)推进地方立法,完善法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地方立法,完善细化地方法规标准,使垃圾分类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运转。为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在分类投放、垃圾存储、收集运输、回收利用、终端处理各个环节制定详细法规,使政府、企业、公民明确在实施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和细化垃圾分类标准,制定科学合理、具有可操作性的全市统一分类标准,以保障垃圾分类全流程顺利实施。制定激励性和惩罚性措施,严格约束和规范社会公众的行为。加大力度推动限制过度包装,减少酒店等公共场所一次性制品的使用,从源头上减少垃圾产生。通过立法养成公众正确的垃圾分类习惯,增强市民垃圾分类的行动自觉。

(三)依托科技创新,加快硬件设施建设。实行垃圾分

类处理,前提是分类,核心是减量,关键是处理,我们要坚持前端、中端、末端一起抓,努力构建完整闭环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在前端,结合生活垃圾产生量、投放方式合理配备分类垃圾桶,要优化分类垃圾桶的点位布局,对垃圾桶实行定期清洗,定期消毒;在中端,要研究运用物联网技术,推广压缩式收运设备,采取封闭转运或直运模式,减少中转环节,防止二次污染;在末端,要加强终端处理设施的建设,加快餐厨垃圾处理场、大件垃圾处理中心、可回收垃圾分拣中心的选址和建设。注重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在终端处理中的运用,引进一批高科技、创新型的环保企业,推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分类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要统筹规划和整体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大件垃圾、园林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基本形成有害垃圾定时收运,大件垃圾预约收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新格局。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建立以城管部门牵头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住建、环保、发改、财政、国土等相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综合治理格局。要尽快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和各区市县合作共享机制,加强管理,严格考核,确保全市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推进。

(五)加大资金投入,增强市县财力保障。市、县两级政府要把生活垃圾分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市财政要设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奖补资金,加大对各中心城区和12县市区的督导检查考核力度,以奖代补,用于奖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推进速度快、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鼓励民营企业积极投资,确保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投入。


(市政协环资委)

供稿:  

版权所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榆林市委员会
地址:榆林市高新区榆溪大道       联系电话:0912-3598656       传真: 0912-3598676
备案许可证编号:陕ICP备09011148号-1        技术支持:大一科技       本站访问人次:3219752

执行时间24m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