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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失独家庭生存现状的调研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400次     时间:2019年11月04日

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安排,市政协社法委于七月上旬组织相关部门及政协委员对我市失独家庭生存现状、面临的困难及生活诉求等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榆林市现有总人口370万,截至2018年6月底,全市共有失独家庭264户374人,其中农村家庭 190 户 267 人,城区居民74户107 人。

失独父母年龄,49岁以下有53 人,占到失独人口总数的 14.17 %,这部分人群还有收养或者再生育可能;50岁——60岁有69 人,占到失独人口总数的 18.45 %;60岁以上有252人,占到失独人口总数的67.38 %。50岁以上的父母无法再生育,60岁以上的父母,收养孩子也成了力不从心的事情。

失独子女年龄,10岁以下死亡的26 人,占死亡人数的 9.85%;11到20岁死亡的57 人,占到21.59 %;21岁以上死亡的181 人,高达 68.56 %;独生子女死亡原因,患病占到 49.60 %,车祸等意外事故占到50.40 %;失独子女性别,女性60人,男性204人。21岁以上的人群,男性发生意外的概率增大所致。

二、存在问题

1.心理创伤难以修复。失独家庭没有了亲情滋养和天伦之乐,心理创伤极难修复。如榆阳区计生协去年委托人民医院,给89名失独家庭人员安排了健康体检并心理问卷测试,其中28人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患,普遍自我封闭,隔离社会。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因为失独陷入深深的心理创伤之中,整日自我封闭,处于社会的边缘化。  

2.如何养老成为心病。失独家庭普遍存在“我不怕死,我怕老,我怕病”的隐患。病了谁来管,老了谁来安葬,无时不在困扰着他们。这些隐形问题不是靠钱能解决的,如何养老成了他们最大的心病。

3.看病就医无人陪护。失独家庭中近三分之一的人有脑梗、肢残、肺结核、心血管疾病、心脏病等慢性疾病,虽然日常生活基本可以自理,但他们最不愿意去医院看病,住院手术没人签字,更没人陪护治疗,就医缺乏最基本的保障。

4.抚育孙辈力不从心。全市264户失独家庭中,有三代家庭118户,有的还有2个或者3个孙子女。这些失独老人既要承担丧子的心理重创,又肩负抚育隔辈人的压力,特别是培养教育孙辈的问题、监护权的尴尬、孙辈的探视权问题,日渐长大的孩子的身心健康问都是摆在眼前的难题。

三、意见建议

失独家庭的出现是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不可回避的社会问题。帮助失独家庭解决生活困难,化解心理障碍,既需要有国家政策法规的保障、政府的帮助,还需要全社会的关爱。应拓宽思路,多措并举,妥善应对失独家庭存在问题。

1.明确管理机构,让失独家庭老有所靠。鉴于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急需一个组织去管理服务,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近年来,榆林市各级计生协致力于帮扶失独家庭,逢年过节看望慰问、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组织志愿者上门服务、给特别监护人补助电话费、传统节日组织联谊活动、创建心理咨询服务基地等等,与失独家庭拉近了距离,增进了感情,化解了矛盾,也摸索出帮扶路径。建议市委、市政府借助卫计部门改革和计生协转型服务,明确指定各级计生协为失独特殊家庭的专门管理服务机构,代表党和政府为失独特殊家庭兑现特扶资金和特别补助资金,开展深度关怀、关心、保障和服务。

2.出台帮扶制度,让失独家庭老有所养。对失独家庭落实“五级帮扶”机制,给一个家庭指定一名县区级领导帮扶、一个县区级部门帮扶、一名乡镇(办事处)领导帮扶、一名村居(社区)驻村干部帮扶,一名所在村组计生协会员帮扶。给计生协会员落实固定待遇,负责日常生活照料、生产帮扶、情感交流、后事丧葬等事宜。

对49岁以下的失独家庭,积极鼓励、帮助其实现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鼓励创业发展,千方百计帮助其走出失独阴影,重拾生活信心。

对于房屋破旧、本人又不想离开家、生活还能自理的群体,建议将住房全部纳入政府危房改造计划,改善居住环境;

对于生活能半自理的家庭,安排入住廉租房、公租房,建议住建部门切块留用,专供这些家庭入住,一方面彼此身份认同,不会受到歧视,另一方面社会交往认同,报团取暖,彼此照应,互爱互信,为政府减负。全市建立一个失独老人敬老院,让他们安心养老,比如定边县卫计局专门为失独特殊家庭专门修建了养老公寓。

对失能半失能家庭成员,包括伤残独生子女,全部纳入医养结合管理体系,由政府购买服务,参照高新医院的老年护理院管理模式;

对于无力抚育孙子女的“有三代”失独家庭,建议相关部门对这些孩子建立教育扶助和社会抚养机制,建立档案,跟踪联系,特别照顾。免费就近入学,优先安排就业,给予创业扶助,解除失独老人的后顾之忧。

3.建立医疗服务机制,让失独家庭病有所医。一是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各医院都能享受优先挂号、就诊、化验、检查、取药、转诊“六优先”便捷服务;二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按照自愿原则,根据健康状况,选派医生上门问诊;三是每人建立一份电子健康档案,跟踪随访;四是每户派一名监护人,村委会负责人、村居社区计生协负责人或者近亲属作为监护人,主要履行该对象入住养老院、医院手术签字等监护人职责,由政府购买服务。五是落实住院护理险补贴,每天补助100元,每人每年累计不超过180天,负责住院陪护、取药、打针、吃饭等日常料理,政府购买服务,让这些家庭病有所医。

4.培育社会服务组织,让失独家庭老有所乐。建议政府培育一批致力于失独家庭服务的社会组织,设立心理咨询公益岗位一对一进行心理疏导和生活援助。建议各级计生协加以引导和扶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社会组织成立和发展,对这部分家庭实现全方位的心理疏导、人文关怀和生活援助服务。积极鼓励和引导这些家庭参加社会活动,合力帮助他们尽快调整心态,重燃生命活力,重新融入社会,在社会的关爱中找到心灵慰藉,老有所乐。各级计生协通过“会员之家”,布局社区,设有健康咨询师、心理咨询室、健身房、书吧、棋牌室、接待室、培训课堂等,给这些家庭搭建互相交流、互相扶持、自助互助、互爱互信的平台,感慨。鼓励他们要坚强面对生活的不幸,重新树立健康乐观的生活信念。


(市政协社法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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