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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823次     时间:2019年05月20日

为了进一步落实市委要求,助推全市放管服改革,了解市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情况,掌握民营企业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和亟待解决的困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协年初安排,3月下旬,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会同市工商联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工商联会员,赴榆阳区、绥德县专题视察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情况。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加强了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各相关部门在项目联合审批、预算审查、招投标管理、变更管理、审计管理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方面加大管理力度,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公正、透明、高效和顺利实施,总体呈现良好的运行局面。特别是在《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19]13号)文件的指导下,各县区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国有企业(包括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对拖欠民营企业的工程款、物资采购款、保证金等逾期账款在摸底核查之后,制定清偿方案与计划,最终进行全面清理。

二、存在问题

一是现有管理办法已不符合我市发展实际。市政府曾于2007年1月印发《榆林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榆政发〔2007〕4号),目前在实际工作中不再执行,市政府未继续颁行新的政府投资管理办法。

二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建设需求由项目单位提出,部分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设规模、服务范围,投资需求等前期研究深度不足,导致后期项目无法顺利实施。以红石峡砌护题刻工程为例,该工程2008年完成第一期建设,第二期工程因后续资金未列入预算,一停11年,直至今天。由于长期停工,工程现场石材风化、开裂,机械设备陈旧老化,围合现场的广告标牌严重破损,成了久拖不决的“半拉子”工程。

三是财政资金利用效率不高。目前市本级政府投资实行预算切块管理,市本级财政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投资由项目单位直接向市财政局报送预算申请,市财政局以切块形式直接下达项目主管单位,投资主管部门(市发改委)不再编制年度政府投资计划。

项目单位在优先考虑资金问题后,才开展前期工作。但由于项目准备不充分,项目储备不足,统筹协调不够,项目推进缓慢,造成财政资金等项目的状况,项目支出进度缓慢,难以充分发挥资金效益。另外,项目单位立足于行业部门自身发展预期,往往会超标准、超需求建设,形成资金浪费。

四是政府投资项目完工后组织验收、决算编制、审查审计不及时现象比较普遍。不少项目早已投入使用,但长时间未按要求验收决算,政府投资项目普遍拖欠企业工程款15%-20%,应收账款抵押融资方式难以有效运用,工程欠企业、企业欠银行等三角债在工程建设领域比较普遍。

五是竣工验收目前采取的是分散验收,涉及部门多,执行的标准时有冲突,等待验收时间长,耗费精力多,企业意见大。

六是前期榆林城区校建工程和有关县区产业园区建设中,施工方垫资建设比较普遍,不少项目涉及隐性债务,符合当时发展愿望但违背目前合同法规定,形成事实上的项目款拖欠。

七是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政府投资项目概算调整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存在项目单位先斩后奏、决算审计部门事后追认的现象;政府投资绩效评价制度存在问题,不能精准地为项目运行管理、后续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提供科学参考。

八是我市各县区情况分化明显。财政资金相对充裕的县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也相对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规范化管理相对薄弱的县区,主要原因是其财力不足。特别是部分贫困县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不深入,待到中省资金到位后开工建设,时有选址变动、设计调整等情况发生。

三、意见建议

一是尽快出台《榆林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规范的政府投资决策、实施和监督制度,实行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管理。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形成“半拉子”工程。严格项目建设条件审核,区分轻重缓急,科学有序推进政府投资项目。

二是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鉴于贫困县区财力有限,建议市政府针对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的领域,采取补贴的形式,加大对贫困县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贫困县区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扎实的前期工作能够储备更多的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在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处于主动有利位置,用有限的财力撬动更多的资金。

三是加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推动规划转化为项目。我市当前政府投资项目源于各专项规划的数量占比较少,通过编制专项规划以储备一批质量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引导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提升政府投资接续力,增强政府投资的系统性和前瞻性,扭转财政资金等项目的状况。同时,要注重规划的实施,切实将其转化为可行性项目。

四是畅通渠道、切实解决涉政府投资项目企业困难。明确决算编制、竣工验收、审查审核等各环节时限要求,改善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明确项目验收总牵头部门,改分散验收为集中验收,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办事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摸底投入运营但仍未结算验收审查的政府投资项目,加大督查力度,确保政策和文件执行到位;加快清理拖欠民营企业欠款;有计划解决政府投资项目垫资工程结算,妥善解决遗留问题;建立政银企三方协调机制,畅通以应收账款融资方式解套三角债的渠道。


(市政协教科卫体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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