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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5610次     时间:2018年10月08日

按照市政协全年工作安排,市政协文史委于6月份组织部分政协委员赴榆阳、神木、府谷等县市区就社区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1年,随着社区建设在全国由点到面、由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由东部向中西部迅速推开,我市社区建设工作正式启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我市城市社区工作平台逐步建立,社区工作者队伍逐步壮大,社区工作运行日趋规范,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整体水平较过去有了明显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社区组织体系日趋健全。截止目前,全市186个社区全部成立了社区党组织,并发挥了社区各类组织、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作用。健全了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及居委会下属的各委员会、居民小组、楼栋长等组织体系,具体负责社区居民群众自治工作。运用协管员、公益性岗位安置、大学毕业生公开招聘的手段,充实了社区工作队伍,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得到了优化。

二是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完善。社区居委会基本都设立了“一站式”社区服务站,承接从居委会剥离出来的行政工作,成为政府在社区设立的工作点和服务平台。组建了志愿者队伍,形成了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便民利民服务和社区志愿服务为辅的城市社区服务体系。

三是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逐步推开。依托现有社区管理体系和信息平台,结合管理区域布局情况,按照“界线清晰、责任明确、便于考核”的原则,将全市186个社区的居民按照500—800户(或一个居民小区)左右划分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一定数量的网格员,落实相关责任,专职负责所辖网格区域的百姓诉求、社情民意,安全维稳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

一是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支持、社区居民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机制还没有真正落实,主要工作基本由街道办、社区在尽力完成。

二是社区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随着部门工作职能的下沉,社区服务、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安全、社区文化、社区党建、再就业工程、社会保障等业务统统纳入了社区工作的范围,社区承接了过多行政性事务,但这些工作如何进社区,业务上怎么协调,工作上怎么配合,具体工作谁来承担,工作经费怎样落实等一系列问题却无章可循,导致社区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责任大、权利小、利益少、负担重,没有真正形成“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良好机制。

三是个别县机构定位不准确,职能设置不明确。社区不隶属街道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对外又无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社区涉及的安全监督、纠纷化解、信访维稳、户籍管理方面衔接不畅,推诿扯皮,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大打折扣。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工作人员在提拔调动等待遇方面也得不到公正对待,挫伤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投入渠道较为单一

近几年来,虽然各级政府对社区硬件建设方面资金投入颇多,但是,随着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社区人口数量不断增加,社区服务区域不断拓展,社区建设管理所需要的资金不断增多,靠政府投入还不能满足社区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培育发展服务类社会组织、加强政府购买养老、托幼等居民需求强烈的公共服务方面,政府财力投入远远滞后于日益增长的居民群众需求和社区发展需求,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投入的渠道单一。

(三)工作缺乏内在动力

由于目前我市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主要停留在政府倡导和推动阶段,社区居民与社区所辖单位参与意识薄弱,缺乏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内在动力。

一是社区居民参加社区建设管理的意识不强。个别社区居委会选举中居民自治的选举民主执行走偏,导致许多居民把社区建设管理完全看作是街道和社区的事,对社区工作不关心、不过问,社区治理的氛围不浓。

二是部分社区工作人员对社区工作的职能、任务不明确,对社区建设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推动工作疲软乏力。

三是辖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积极性不高,没有形成“共驻共建共享”的氛围。

(四)服务功能不能满足居民需求

一是社会保障和救济服务供给不足。对社区内困难群体,除部分享受城市低保补助外,多数社区只是在国家法定重大节日对他们进行临时看望慰问,长久的、行之有效的社区社会保障工作机制尚未完善。

二是再就业服务存在局限。由于受职权、经费等条件的制约,社区缺少开发就业岗位的能力,再加上社区就业信息资源不丰富,渠道不畅通,再就业服务范围较狭窄,效果不明显,只能做做宣传、登记、推荐、呼吁的工作。

三是社区文化教育服务对象、形式单一。社区文化教育主要以针对离退休中老年人群的文化娱乐活动为主,文明礼仪、道德法治、健康养生等教育活动缺失,青少年和儿童的社区文化教育活动基本处于空白。

(五)社区建设资源供给不足

一是社区办公场地落实困难。由于城镇化进程和土地财政的驱动,城市土地增值较快,大多县区在实施城市规划建设中没有充分考虑社区建设用地,导致社区办公场所落实困难,只能在建成区内因地拆建、改造,或在腾退整合的旧办公楼、院落租赁借用等临时解决,办公面积不能满足要求,制约了社区创新性开展工作。仅榆林中心城区高新区2018年新增10个城市社区,但由于在城市建设发展规划中并未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预留好社区办公场地,导致目前落实社区办公和服务场所非常困难。

二是公益性服务设施跟不上社区建设需要。许多县区社区依然无法按照3000户以下居民办公面积300平方米以上,3000户以上居民办公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满足“一部三室三站一场所”(社区党支部办公室、居委会办公室、警务室、图书室、最低生活保障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站、计生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指导站、户外健身活动场)的建设要求,公益性服务设施、群众性活动场地欠账较大,驻区单位资源又相对封闭,对外开放不足,制约了社区服务功能的拓展。

(六)社区信息交流平台建设比较滞后

由于社区组织分散且承担的社会事务十分繁杂,社区服务项目较多,因此整合社区内部资源,搭建信息交流平台,实现城区与城区,社区与社区间资源共享,显得尤为重要。但根据调查发现,虽然目前我市大部分社区已经开始利用互联网+、微信群、QQ群等方式,打通了社区联系服务居民的渠道,但这些平台既较为低端,又相互独立封闭,利用效率不是很高。社区与部门之间、社区与社区之间尚未搭建起一个较为完善的网络信息交流平台,无法实现有效、便捷的资源共享。

三、对策建议

(一)创新工作机制,促进社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一是创新领导机制,扎实推进社区建设管理工作。一要切实加强党委政府对社区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共建工作机制。要成立“社区大党委”,广泛吸纳辖区内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居民党员代表、党员民警进入社区党委班子,建立以社区党委班子为核心,以驻社区单位为依托,以健全和完善社区共驻共建协作机制为关键,以社区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为目标的工作机制。将社区建设管理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驻区单位的创优评佳和年度工作考核。二要齐心合力推进社区治理。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民政等职能部门作用,明确社区性质定位、职责职能,进一步厘清社区与上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街道办事处、城区便民服务中心的行政隶属关系和工作联结机制,联合发力、统筹协调、科学推进社区治理。应从政策、经费、人员等方面,对社区予以全面支持,确保联动机制高效运转。三要对社区管理中专业性较强的工作,适度引入市场竞争,以适应社区发展和居民生活的需要。四要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制定社区工作人员奖励激励制度,改善社区工作人员政治待遇、经济待遇,拓展社区工作人员上升空间,增强社区工作者的热情和信心,为促进社区治理提供坚强的人力支撑。

二是建立“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分工协作机制。一要合理界定基层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组织在社区建设、管理与服务中的职能和责任,实行社区公共事务分类管理,凡属社区承担的工作职能由社区负责履行,政府部门负责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属政府部门承担的职能必须由政府部门独立履行,不得转嫁给社区;需社区协助的事项,在征得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同意的前提下协商办理。二要切实落实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准入制度”。要认真贯彻执行榆政办发(2014)103号文件精神,切实规范落实部门公共社会事务进社区的具体要求。社区准入事项必须是与社区居民群众利益相关,且确实需要社区协助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事务。交由社区承接或协助的工作,应以法律、法规或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文件为依据,充分兼顾社区的承接能力,赋予社区相应的工作职权,提供必须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按照“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实行购买服务,加快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进程。

(二)着力培育社区意识,激发居民参与社区工作热情

一是依法发扬民主,加强社区民主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办法》,健全和巩固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民主选举制度、居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逐步将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等组织机构负责人由任命制向选举制覆盖,真正实现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

二是适度授权社区,建立社区与社区成员(包括自然居民和驻社区单位)的密切联系。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把一些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权限授权到社区,从而赋予社区一定的政治资源,让社区成员意识到自己的生活、工作离不开社区,从而催生社区意识并强化社区的政治权威。

三是深入宣传社区,彰显社区的内在价值。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充分展示社区建设管理与社区成员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关系。要让全体社区成员认识到社区是安身立命的第一家园,是参政议政的第一平台,是养身愉心的第一乐园,使社区价值得到充分彰显。

四是积极开展社区活动,给社区成员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要从社区服务到社区就业与社会保障,从社区文化活动到社区环境治理,引导发动社区成员以各种不同的身份、不同方式踊跃参与,增强社区居民的存在感、归属感、认同感,真正培养起社区居民的社区意识和公民意识,激发关心社区建设、参与社区建设的热情。

(三)拓展社区服务领域,优化社区服务功能。

一是调动整合民间力量,加大社区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要支持和鼓励社区居民成立形式多样的慈善组织和为社区居民、老年人、残疾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的新型社会组织,使社区居民在参与各种活动中实现自我服务、自我完善和自我提高。充分发挥社区民间组织和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加大社区公益事业服务力度,因人而异,力所能及,帮助扶持弱势群体。

二是因地制宜,创新拓展社区文化教育服务。着力打造社区教育平台,增设教育培训科目种类,扩大教育覆盖面,积极开展基础教育、传统文化教育、道德伦理教育、法律法规宣传、文学艺术培训等活动,弘扬优秀传承,共建平安家园。结合不同群体的需求,组织创办戏曲沙龙、舞蹈协会、书画爱好者协会等组织,深入开展特色文化活动,积极孵化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社区文化团体。结合重大节庆日,组织居民广泛开展各种纪念活动,进行爱国主义、理想信念等传统教育。适当引进各种专业文化表演队伍,为居民送上艺术大餐,在满足需求中努力提升社区的文化品位。

三是全面参与,整体联动,不断强化社区安全服务。调动各种资源优势,建立及时有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在社区建立融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于一体,兼有信访服务功能的民事调解服务中心,推行“信访代理员”与“律师参与涉法信访接待制”,及时疏导和化解群众矛盾,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化矛盾于萌芽状态。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监外执行人员和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的帮助、教育和转化工作,使他们及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整合各种力量,组织开展以社区保安、联防队员为主体,专职和义务相结合的巡逻守望、看楼护院等活动。加强特殊群体管理和控制,预防和减少各类违法犯罪。加大社区治安防范知识宣传,提高居民自防意识,鼓励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和见义勇为,形成治安防范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四)加大资源供给力度,推动社区建设持续快速发展

一是夯实领导责任,加强社区硬件设施建设。要加大城市规划实施监管力度,把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作为规划实施的强制内容落地落实。要加强城市规划方案审查、审批,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标准,充分保证社区办公用房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用地。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动员社会参与,切实解决社区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一要继续加大对社区工作经费的投入,将社区建设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建立自然增长机制。二要积极帮助社区拓展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广泛争取驻区企业单位财力支持,争取社会捐助和有奖募捐资金在社区投入。三要增强社区自身造血能力。通过建设社区市民学校、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大众服务设施,交由社区管理,采取有偿或低偿服务,增强社区自身造血功能,减轻政府财政压力。

三是鼓励社区做好驻区单位社会化服务工作的同时,推动驻区单位向社区开放资源,互惠互利,共驻共享。

(五)打造信息交流平台,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一是围绕居民需求,建设社区信息化服务平台。要建设社区服务网站,建立便民服务和公益信息数据库,让广大居民和困难群众及时了解信息,自主选择所需项目,增强社区服务工作针对性。要促进社会各界通过社区门户网站,实现社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有效对接和快速交换。利用电子政务网络整合服务资源,为广大居民提供物质、医疗、就业等全方位服务,实现社区信息资源共享。

二是建立社情民意服务平台和便民利民服务平台。依托社区网站,成立“民意调查中心”,集网络调查、电话访问、入户访谈于一体,多角度、全方位获取社情民意,不断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积极推动社区网络与社会网络的有效对接,实现社区房产、社区安全、社区环境等日常信息的一体化管理。建立“网上社区缴费通”,使居民群众可以轻松完成水、电、气、数字电视、电话等各种费用的缴纳和票据打印。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推进社区信息化快速发展。建立健全社区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规范社区信息化建设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系统维护与保养;制定社区信息采集、处理、发布的程序标准,明确相关单位的责任、权利、义务等;加大社区信息化建设考评,把社区信息化列入社区建设规划,强化社区信息化网络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的检查和考评,并纳入示范社区建设的考核内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市政协文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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