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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榆林城区“四河”综合整治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073次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根据市政协全年工作安排,市政协副主席杨志先带领部分政协委员和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负责人,于7月11日,深入沙河、芹河、榆阳河、榆溪河,就榆林城区“四河”综合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住建局等部门对“四河”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吸纳了政协委员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四河”综合整治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紧紧抓住创建森林城市机遇,把“四河”综合治理与城市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科学研究,协调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是科学编制“四河”综合治理规划。把“四河”综合治理规划融入榆林城区建设规划修编之中,并坚持规划引领,充分发挥水务、林业、国土、环保等部门作用,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规划设计,分部门、分步骤组织实施。精心编制了城镇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工业点源污染防治、河边公园等污染防治项目规划;持续开展“四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城区绿化工程,提高水源地综合治理效益,进一步改善“四河”两岸环境。

二是“四河”水源污染治理逐步实施。针对榆林城区河道水体污染现状,市住建局制定了详细的黑臭水体整治计划,针对各河流排污口实际情况及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即通过污水源头和雨污分流改造、建设截污管网、污水提升泵站、小型污水处理站等工程进行专项治理,治理后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卫生保洁和污水管网疏通,基本保证了污水不外流和河道干净整洁。

三是“四河”河道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根据综合整治规划,积极开展了城区四条河道的综合治理工作。特别是按照全市阶段性重大项目推进要求,将“四河”治理确定为我市27项阶段性重大建设项目,住建局及时对“四河”整治工作精安排细部署,强化“四河”综合治理工作,努力为榆林城区增加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四是“四河”生态保护治理势头良好。一是沿河堤污水截污干管建设稳步进行,将收集两侧雨水和污水,进入污水处理厂净化;二是污水中水回用管网日益形成,努力解决河流干枯无水问题,保证景观用水;三是根据“四河”两侧用地情况,努力对堤路、景观绿化、配套服务建筑、电信电力等工程分步有序建设,让“四河”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二、“四河”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市在“四河”综合治理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为今后的治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但由于受自然条件差、基础薄弱、新建项目多、资金不足、用地困难等因素制约,“四河”综合治理任务依然艰巨。

1、“四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河”是榆林人民的母亲河,水清味甜,润肤养颜,灿若桃花,是城区居民生活的脉络,是建设生态榆林、美丽榆林、幸福榆林特有的自然禀赋。但有些地方河床太窄,行洪断面不足,与“龙王爷”抢地现象仍然存在。如芹河下游,榆阳桥前后等,存在一些安全隐患,若遇特大洪水,会有绥德、子洲灾难重演现象。

2、“四河”水污染防治效果不佳。一是向“四河”倾倒垃圾现象严重,如榆阳河玉砚桥北段垃圾没有彻底清理,臭羊粪,死狗娃,东仍西堆,洗羊肚、煺羊头脏水时有倒入;二是城区排污管网由于建设要求不统一,造成管网口径、高差不一致,受外力作用后,个别管网有跑冒渗漏现象;三是退耕还林以来,由于降雨量逐年增加,地面生活污水污染“四河”的问题日益凸显。

3.“四河”项目审批机制亟待优化。一是项目前期各类手续办理复杂,周期长,按照正常办理需要一年;二是实施“多规合一”后,相关规划调整较大,致使项目审批推进缓慢;三是缺乏项目联合审批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审批进度和开工进度。

4.“四河”综合治理和整体效益注重不够。市上有关部门和周边群众对“四河”治理工作认识不足,对与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城市建设和建后管护机制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实行统筹谋划、发挥综合效益重视不够;违章建筑侵占河道现象严重;除了榆溪河东岸和沙河南岸外,其它地方整治步伐有待加快。

5.土地审批进度有待加快。“四河”建设土地征收没有到位,影响工程开工;新审批土地和建筑离河道太近,不能保障河道行洪和景观建设。如东环路靠河建筑和永济桥西北建筑离河道太近,影响河岸将来的美化。

6、“四河”河道管理不够到位。“四河上游”河道乱采乱挖,乱堆乱放的现象屡禁不止,造成河流水位逐年下降,水量剧减,水质下降,破坏河流自然形态,严重影响河流生态系统和功能的发挥。在依法进行河道管理过程中,只停留在行政处罚层面,执法不严,违法成本低,没有充分发挥依法管理的教育惩戒作用。

三、“四河”综合整治对策与建议

“四河”综合治理要紧紧围绕榆林市中心城市的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专业特长,整合资源,集中优势,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带动全市城镇化发展。

(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规划引领原则,引入先进的城市发展建设理念。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借鉴国内外先进名优城市发展建设的先进经验和理念,如生态城市、海绵城市、生态堤防、地下管网等,结合榆林城区建设的发展定位,不断充实完善规划,开发建设一步到位,真正起到全市城建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加强规划区的管控。一是强化对“四河”规划的实施和管控,规划范围界线要明确,标志要鲜明;二是进一步整合土地监察、城管监察、环保监察力量,组建强有力的综合执法队伍;三是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坚决杜绝规划内违章乱建、乱占、侵占行为,严肃查处损害、破坏、危害、污染生态环境案件;四是加大环境保护排查、巡查、监测力度,降低规划实施过程的经济成本及引发的矛盾纠纷,确保“四河”综合治理取得实效。

(三)选准突破口,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四河”基础设施项目多,要选准突破口,分批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特别是“四河”河道治理已列入规划的项目﹙污水处理、河边公园、重点段治理等﹚,要重视资金落实、强化保障措施,全面加快建设步伐。同时,要加大凌霄广场工程建设力度,给来榆游客一到南门窗前留下美好的印象。

(四)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简化手续办理程序。一是地方财政在“四河”整治上给予倾斜;二是争取中、省财政经费补助。三是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自身优势,在规划指导、项目审报审核、土地手续办理等方面主动衔接配合,尤其是土地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整合征收工作,并解决已征收土地中的遗留问题,保证项目建设用地。同时,要整合资源优势,全力推进建设项目实施。

(五)加强“四河”生态建设,强化两岸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四河”生态和环境保护,开展“四河”上游的矿山污染治理、养殖种植面源污染治理、村庄农户污水垃圾治理,生态及环境监控监测,保障“四河”水清、岸绿、无污染。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快推进“四河”建设步伐。一是“四河”整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程,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市住建局要定期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分析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三是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按照职责划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确保“四河”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市政协环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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