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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情况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903次     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根据市政协年初工作安排,结合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委员较为关注《关于规范共享单车管理的建议》(017号、104号、204号)的提案,7月上旬,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及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同志,先后深入哈罗单车仓库、摩拜单车仓库、哈罗和摩拜单车共同投放点、河中有落水单车点以及街道上乱停乱放处,就榆林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情况进行了带案视察,并召开了座谈会议,听取了市执法局有关榆林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情况的汇报。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榆林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基本情况

当前,我市中心城区共有3家共享单车企业入驻,分别为哈罗单车、摩拜单车和ofo单车。

(一)哈罗单车

哈罗单车是由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短途自行车,车身蓝白相间,骑行轻便快捷。2018年4月20日,该公司通过榆林市榆星广场企划部协助,在该广场举办骑行活动后直接投放市场,设有4个投放地点(榆星广场、榆林学院、沙河公园、阳光广场)。目前,该单车在榆林城区共投放了9700辆,无任何资质、备案和营业许可。

哈罗单车主要经营范围是榆林市中心城区,收费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计时收费(每半小时1元),另一种为包月用户(包月费用9元)。单车使用频率为3-4.3次/天。使用哈罗单车时需支付宝押金收费,2018年3月15日前,首次使用时,支付宝押金199元;3月15日之后客户首次使用的仍需支付押金,如果客户支付宝芝麻信用高于650分则可以免押金使用。单车出现破损或者停在偏远地带时,运营人员通过对单车二维码定位回收再投放。

(二)摩拜单车

摩拜单车是由北京摩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短途自行车,橙色轮毂,银白色车身,骑行稍重。2017年8月,该公司在榆林市开展发布会后直接投放市场,设有4个投放地点(榆星广场、榆阳路西路桥头、校场路与长城南路十字、榆溪桥头)。目前,该单车在榆林城区先后两次共投放了6000辆,无任何资质、备案和营业许可。

摩拜单车主要经营范围也是榆林市中心城区(靖边县也有投放),收费方式有两种:一种为计时收费(每半小时1元),另一种为包月用户(包月费用6元)。摩拜单车使用需微信扫二维码,完全免押金,单车使用频率为1.5次/天。单车出现破损或者停在偏远地带时,运营人员通过对单车二维码定位回收再投放。

(三)ofo单车

ofo单车于2017年5月20日投放市场,现已退出市场,前期投放量3000辆,2017年年底停止运营后收回单车约1000辆,其余已破损遗失。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共享单车是“互联网+单车”式的自行车服务系统,凭借无桩借还、绿色节能、方便智能等特点迅猛发展,在解决大众运输系统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运营管理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政府监管严重缺位。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是一项综合系统的工作,涉及交通、工商、税务、规划、物价、执法、保险等众多部门。但我市从2017年5月至今,先后有三家外地公司在榆林城区投放,均无准入、无任何审批、无备案、无营业许可证、无派驻兼管结构。目前,除市综合执法局监管其城市路牙上乱停乱放外,市政府再没有明确任何一个行业部门来监管,导致榆林城区共享单车呈现自由无政府状态,存在着监管严重缺位。

(二)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现象十分严重。因没有主管部门,更没有划定停放区域,共享单车占用公共停车位、公交站台、挤压盲道、占用人行道、机动车道等乱停乱放现象十分严重。有的停在绿化带、搁在石礅上、推进榆溪河;有的停在住宅小区地下车库及电梯间;有的停在机关单位院子及办公楼道中,凡此种种乱象有时可见。因此,共享单车的随意停放,无序占用公共空间,已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及正常的交通秩序。

(三)破坏遗失问题严重。由于个别用户文明素质不高、公众意识和契约承诺不强,暴力拆锁、上私锁和破坏单车二维码等“单车私有化”现象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将共享单车扛上15层的家中等,导致共享单车投放以来破坏遗失问题十分严重。如,哈罗单车2018年4月20日投放运营至今,失联达300余辆,平均每月失联100辆;摩拜单车于2017年8月份投放至今,失联达150辆,平均每月失联15辆;ofo单车于2017年5月20日投放榆林城区,截止2017年年底停止运营后,仅收回单车约1000辆,其余均已破损遗失。

(四)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共享单车随意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给城市造成不良影响,且二维码开锁不能识别是否为成年人,车辆受损后投放检查维护不到位以及车篮承载小孩等问题,都给城市交通带来了安全隐患。

(五)执法管理难度较大。共享单车的乱停放等问题,目前市综合执法局只能扣车或约谈运营企业负责人,而共享单车的用户只有使用权,对其违章行为较难严格执法。且共享单车数量较大、停车随意,需要出动大部分执法人员进行管理,消耗大量人力物力。

三、对策建议

为推动我市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的规范健康发展,针对其运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区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工作,提高运营管理服务水平,提出以下建议:

(一)尽快确定行业主管部门。市政府要尽快确定共享单车的行业主管部门,并明确相关职责。同时,要严格准入,强化审批,避免出现自由无政府状态。

(二)尽快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机制。市政府要结合榆林实际,尽快制定出台《榆林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办法》或《榆林市共享单车运营管理条例》,赋予相关监管部门对共享单车进行规范管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同时,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将企业、用户违法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个人诚信库进行管理,形成对用户、运营商指导及约束,以此来约束和引导市民合理使用车辆,推进共享单车的规范化管理。

(三)建立共享单车的行业标准。严格管控投放企业数量和投放单车总量。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榆林城区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设施资源、市民出行需求和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的投放总量等综合因素进行科学测算,严格管控运营企业数量和共享单车投放总量,以保障共享单车企业间的有序健康发展,避免出现无序竞争、车多为患,影响城市的环境。加强行业自律。运营企业要严格行业自律,做到公平竞争,有序投放车辆,保证车辆投放的进度和规模与企业自身管理能力相适应,防止资源投放过剩,影响城市公共交通。加强管理团队建设。要配备与投放规模相匹配的停放秩序管理团队,确保车辆规范有序停放,倡导并全面推行城市“网格化”运营模式,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运维团队。

(四)建立电子停车围栏。有关部门和运营企业要积极学习借鉴北京、深圳等城市共享单车管理模式,划定停车范围,建立电子围栏,推广应用电子围栏技术,综合采取经济惩罚、记入信用记录等措施,规范用户有序停放车辆。

(五)加强宣传教育。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积极宣传“文明骑行、规范停放”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可通过政府官方微信、微博、新闻发布会和现场公益活动等多种方式进行文明骑行的宣传,引导市民绿色、文明出行。运营企业要自觉承担起安全宣传的主体责任,可通过APP弹窗等方式加强对自行车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醒用户不得在机动车道骑行、不得随意停放车辆等宣传教育。


(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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