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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城区“停车难”问题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498次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


近两年来,榆林城区“停车难”已经成为困扰榆林城区广大市民的一大社会热点问题。对此,今年两会委员和代表对破解“停车难”的呼吁都比较强烈。市政协已将此列为2018年度视察计划,根据安排,4月下旬,市政协教文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市交警支队、城投公司等单位负责人,深入城区医院、火车站、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大型住宅小区、公众聚集场所以及有关街道进行了视察,并召开了汇报座谈会,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状与问题

城区“停车难”突出表现在四类区域:一是商业繁华街区,如老城区的步行街、新建北路沿线国贸、喜洋洋等主要商业街区,“停车难”问题异常突出,其周边的支路、小巷甚至次干路已经成为全天停车场;二是车流量较大的公共服务单位,如市政府、市民大厦、市一院、北方医院等单位门前,都是“一位难求”;三是学校周边,如市实验中学、一完小、十五小、七幼等学校,在上学、放学时段有大量的机动车无处“落脚”,只能停放在周边道路两侧,引发局部路段时段性交通堵塞;四是一些住宅小区附近,如惠民路上的塞维兰蒂斯、文化安置住宅小区,大量私家车夜晚“无家可归”,占道停放现象较为严重。

引发“停车难”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停车泊位严重不足。目前,榆林城区机动车拥有量已经达到19.8万辆,每天常态流动的车辆达22.47万辆,现登记在册的共有513个地面停车场,205个地下停车库,以及临时停车段,累计共有停车泊位125268个,其中84630个停车泊位属单位、小区的地下停车位,实际提供的泊位仅有40638个。也就是说城区每天流动的22.47万辆机动车,供停车的泊位有40638个,机动车与停车位的比例为5:1。 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小汽车与停车位的比例,发达国家大城市的比例为1:1.3,我国大城市的平均比例为1:0.8,中小城市约为1:0.5,我们榆林则为5.5:1。“车多位少”是导致停车难的主要原因。

一是停车场所规划建设远远落后于城市建设。目前,我市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工作还没有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建计划当中,对全市中长期静态交通发展还缺乏前瞻性的分析预测,在停车需求较大的步行街、世纪广场、长城路龙腾等繁华商业街区,也没有规划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二是公共临时停车泊位缺口巨大。公共临时停车泊位数量应该达到机动车总量的30%,以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城区需公共临时停车泊位6万多,但目前全市公共临时停车泊位只有4万多。三是公共配建停车场的建设管理不到位。目前,我市大型建筑物配建停车场规定,标准明显偏低,已不能适应静态交通发展要求,而且由于开发商受经济利益驱使、相关部门监管不力,这种较低配建标准还常常被打折扣,少建、改建、挪用配建停车场等违规行为屡见不鲜,如老城区新建北路段沿线的天惠、喜洋洋、百家、国贸、多彩等多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全部被商业化,致使配建停车泊位大量流失,2010年早已建好的军分区地下一、二号停车场,至今仍没有运营。

(二)停车收费管理混乱。一是停车收费主体多。仅路内停车收费主体,就分别归属于执法局、城投公司甚至还有一些单位和个人擅自划定停车点进行收费,多头收费,管理无序。二是收费标准不合理。目前收费标准大致为地面停车2元/小时,地面和地下、路内和路外收费标准倒挂,加之路内停车的便利性,使人们更多地选择路内停车,导致出现路内停车饱和、停车泊位周转效率低下和“车库无车停、车无地方停”等不合理现象。同时,繁华地段与偏僻地段收费没有大的差异、长时间停车与短时间停车没有差别、各个时段停车没有差别等,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显得脆弱和乏力。三是停车收费流失严重。由于停车管理缺少统一和规范,目前,市交警支队审批占道停车不收取任何费用,我市停车收费取得的收入基本都滞留在具体收费单位和个人手中,按保守估算,每年市区两级财政的税费流失可达近千万元。

(三)停车配套设施极不完善。一是没有建立多元化的停车场建设投入机制。我市停车需求市场巨大,光靠政府投入建设停车设施是不能满足需求的。二是中心城区地下地上停车标识、标线、标牌、监控等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投入少,城市管理功能基础薄弱。外地经验表明,通过建立健全停车设施计算机管理系统、自动计时收费系统、停车诱导系统等停车配套设施,提升停车管理的智能化、现代化管理水平,对于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和停车管理效率,缓解“停车难”问题十分有效。目前我市还没有设置停车诱导系统,多数繁华商业街区、车流量较大的公共服务单位都没有设置停车信息发布系统,停车场配套设施简单落后,停车场的指示性标志不明显、不统一、不规范,使很多司机特别是非本地司机花费很多时间也难以找到合适的停车泊位,不仅停车效率不高,也使一些停车资源因不被人知而利用率低下。

(四)停车管理机构和管理体制不健全。一是我市还没有一个专门的停车管理机构来统筹全市停车场所的规划、审批、建设和管理工作,同时也没有把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作为一项产业来经营,停车管理基本处于分散无序状态,各个职能部门各自为战、事权交叉、管理重叠,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二是大多数商场、酒店、单位、写字楼以及商住楼门前的公共空间,多由业主占用并自行管理,而且管理无标注、无占道许可、无收费依据并只能内部使用,外来车辆拒绝停放。三是资源闲置与利用率不高形成矛盾。在城区总体停车资源不足的情况下,现有停车资源利用不够充分,这也加剧了停车困难。一些单位配建的停车位(库)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如惠民路以北的榆林市第十五小学、第七幼儿园两所学校,都有地下停车场但从未使用,而学校周边又无停车场“位”,每天接送学生的车辆近千辆,尤其上下学高峰,此路段拥堵非常严重。高峰期间民警持续疏导;另外,住宅小区内部停车泊位售价偏高,又普遍对外不出租。如惠民路南侧文化安置小区、北侧的塞维兰蒂斯小区,小区规定未购买停车位的车辆不得进入小区,不少居民将车辆只能停放在小区沿线的道路上,严重影响了道路畅通,而小区内却闲置大量的空闲泊位。还有,一些办公场所停车位白天不够用,晚上闲置,而居住地停车位则是晚上不够用,白天闲置。

(五)停车管理法规体系不完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是一项法制性很强的工作,目前,我市停车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内容分散、互有交叉,缺乏完整性、系统性、统一性,对于停车管理中的一些焦点问题如停车管理的主管部门及其权责、车位产权、停车场审批规划建设体系、停车收费标准、违规行为监管和处罚等都缺少具体明确的规定,已无法适应榆林当前停车管理的现实需要,亟需修订完善。

(六)文明停车意识不强。一些车主社会公德意识淡薄,文明停车意识差,只图自己便利,随意乱停车。有的在停车场门口随意停车,甚至把车停在通道上;有的不按规停放,使有限的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有的把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点或道路上,长时间免费占用公共资源;部分出租车、机动三轮车驾驶员为抢生意违章乱停;一些部门有特权思想的司机随意停车等。这些乱停乱放的不文明行为不仅影响城市交通,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停车难”。

二、对策和建议

破解城区“停车难”问题是一项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系统工程和民生工程。既要立足当前,也要放眼长远,标本兼治,多管齐下,先急后缓、循序渐进分阶段实现目标。

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规范停车行业管理。

加强停车行业的统一、协调和综合管理。按照合理分工和相对集中的原则,形成以“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长效管理机制。建议市上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政府主管领导负责,市执法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停车问题;建议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规划、城市执法、交警等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榆林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将办公室设在市执法局或城投公司,负责全市停车场规划、建设、监管、统筹协调工作。现存的收费场所可以整合形成一个专业化的停车收费公司,其行业管理和审批、行政管理、停车收费的具体管理职能要充分明确。在此基础上,加紧出台相关政策措施,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建停车场,建立多元化的停车收费管理公司,统一、规范全市的停车管理秩序。

2.科学规划停车场建设,加快完善我市停车管理法规体系。科学预测我市机动车总量增长趋势和中心城区未来的停车需求,抓紧研究我市建筑物配建停车泊位的实施标准。以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按照配建为主、公建为辅、路内补充的原则,科学编制榆林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库)的建设规划,加快修改和完善我市现行停车管理法规体系,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全面规范停车规划、建设、管理、监督的工作程序,推动停车产业发展的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进程。

3.不断加大建设力度、执法力度,积极促进停车产业良性发展。要将停车场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畴,充分挖掘现有停车资源,向规范使用存量空间要效益。一是抓紧普查全市现有可供停车的空间资源,由交警部门会同市执法局按照“能划则划”、“应划尽划”的原则,统一审批和施划停车泊位,特别是要在具备条件的路段和公园、学校、医院、广场,如市一院和北方医院的周边,开辟尽可能多的临时停车泊位和夜间停车场;按照“上天入地”的思路,由向土地要面积转向天空地下要空间,要综合考虑城市功能的提升,能将地下的停车场建设与地上的街头绿地融合,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结合人防工程合理建设一批辐射面较大的停车场。如火车站广场、世纪广场、南门广场、市民大厦以及公园绿地的边角余地及闲置地,建设公共地下N层停车场或地面立体停车楼。二是抓紧制定促进停车泊位错时使用和循环周转使用的实施办法,最大限度地提高有限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三是针对停车“有车无市场”、市场化水平较低的现状,要适时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出让金减免、税费减免、产权交易等方面支持引导民资、外资参与停车场(库)建设与管理,整合公共停车场相关停车信息,在重点地区和街路推广停车诱导系统,依托科技手段建设停车泊位信息查询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引导停车者及时泊车,有效提高停车设施的利用效率。四是加大对挪用、改用配建停车场及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如老城区新建路的天惠、海龙、喜洋洋、百家、国贸等大型商场的地下商场,强制尽快恢复停车功能。政府应尽快协调启用榆林军分区、市十五小和七幼等地下停车场,缓解车流量密集的世纪广场、惠民路周边学校停车难的问题。

4.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进一步规范停车收费管理。建议物价、执法等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制定新的停车收费管理办法,针对不同区域、不同时段制订不同的收费标准,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机动车流向室内、地下停车场和中心城区以外的停车场,促进停车泊位的循环使用,从而规范机动车停车秩序。全市停车场要实行收费公示,统一收费标准,推行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引导停车泊位经营单位使用电子收费系统。收费取得的收入要实行收支两条线,应收尽收,坚决杜绝税费流失,努力实现资金自求平衡。在商业区等重点部位和地区的路内停车可以适时开展智慧停车计费试点工作,有效规范停车收费管理,提高泊位周转率。

5.宣传引导相结合,大力倡导文明停车和“绿色出行”。加大文明停车宣传力度,深化“文明出行”主题教育活动,有关单位通过发放“文明停车卡”和文明停车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停车、遵章停车”教育活动, 增强车主文明停车意识,开展联合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行动,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现象较为严重的重点区域,通过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有车族自觉遵守停车规则的意识;同时,大力倡导“绿色出行、健康出行”环保意识,引导和鼓励市民采取公共交通方式出行,争取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参与绿色出行,从根本上缓解我市停车难问题提供助力。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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