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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绿色长廊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1283次     时间:2018年07月09日

市政协经济委


按照市政协全年工作安排,5月8日,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市政协委员在市林业局的积极配合下,赴榆阳、横山区实地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绿色长廊建设工程从2009年启动实施,2011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意见》(陕政发〔2011〕10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建设千里绿色长廊的实施意见》(榆政发〔2011〕19号)、《关于加强全市绿色长廊建设工程的意见》(榆政办发〔2014〕27号)等文件,截止目前已对包茂、青银、榆神、神府、榆绥、榆佳等6条高速公路,G210、G307、G242等3条国道以及榆林绕城快速干道、怀远大道、府谷县大石公路、神木市店红公路等一级公路,部分农村公路沿线进行了绿化美化,在道路两侧建设护路林网,对中分带进行园林式绿化,道路沿线山体全面绿化,绿化里程2000多公里,提升了全市绿化水平,改善了全市道路沿线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显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2018年计划绿化25条道路总里程565公里,截至5月上旬已栽植垂柳、香花槐、新疆杨、圆柏、油松、樟子松等树种14.2万株,里程达450多公里,完成全年总任务近80%。

近10年来,全市在建设绿色长廊工程中,坚持“路修到哪里,绿化跟进到哪里”的原则,摸索出一些成功做法:一是注重质量是关键。质量第一是实施绿色长廊的根本,依靠 “科技兴林”的总体思路,对从苗木整地到栽植各环节制定了技术标准,专业人员跟班作业,提供技术指导,进行质量检查。以大规格樟子松、油松、侧柏等常绿树为主,搭配各种花灌木、地被,提高绿化档次。二是落实政策是保证。认真落实土地、林业等相关政策,通过征用、租用、林地置换,按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等方式落实造林绿化地块 6.3万亩,取得显著成效。三是创新模式出效率。实行“育苗造林一体化”模式,有工程绿化需要的苗木、有技术优势的林业单位实施绿化工程,保证了工程质量,加快了工程进度,更降低了投资成本。工程投资按4∶3∶3的比例分三年兑现,“掏钱买活树”,延长了管护期,提高了保存率。四是加大宣传造声势。市、县区电视台和新闻媒体大量播出林业专题节目,宣传建设绿色长廊的重要性及相关政策规定。通过对比算账的方式向群众宣传绿化工程建设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全市营造“共抓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存在问题

(一)项目资金安排还没有完全理顺。绿色长廊建设实施近十年了,工程项目资金管理未纳入规范程序。一是项目资金一直未纳入财政年初预算。项目任务的下达,项目实施过程资金如何跟进,年底项目资金能否及时兑付等都没有纳入预算,缺乏规范,项目实施难以保证。二是抚育管理跟不上。城市绿化有园林处、园林所等专门机构管理,但是绿色长廊等建设项目只有建设资金,没有后期管护抚育资金,三年建设期满后,由于财政没预算专项管护资金,使栽植树木得不到有效管护。导致有些枯死株、遭车辆或人畜损毁的苗木不能及时清理和补植补栽,修枝整形措施基本没有;有些地方群众护林意识淡薄损坏绿化带苗木严重,影响了绿化的整体效果;有些司乘人员缺乏防火意识,时常在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上随手将烟头抛出车窗外,频频引发森林火灾,对道路沿线的绿化带造成损毁。

(二)绿化带地块落实困难。绿色长廊建设是坚持绿化跟随路走的原则,全市在公路建设上有许多只是规划了道路,没有规划道路两旁的绿化带,导致公路建成后,在实施绿化带建设时群众阻工现象严重,一些绿化项目不能按期完成;一些路段两侧可绿化的空间很大,由于地块不能落实,出现绿化带的断点、盲点较多,形不成绿化整体效果。

(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高速公路围栏内的绿化,本应由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承担并组织实施,目前我市的高速公路绿化全由市林业部门实施,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不能积极配合,施工车辆及人员难以顺利出入施工场地,即使能到施工现场,也要加收费用。一些公路建设项目没有按照绿化与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只重视道路建设,忽视道路绿化,部分新建道路即使有绿化规划,也只是在道路两侧栽植了紫穗槐等灌木,绿化水平很低;一些路段安排的绿化项目,由于道路基础设施不能按预计工期完成,导致绿化项目不能及时实施,有的已建成的绿化带因道路设施延期导致损坏严重。

(四)专业人才匮乏。全市林业系统人才队伍老化,断层现象严重,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无法适应全市林业工作的高质高效发展,在打造全市林业精品工程等方面,缺乏专业技术支撑。

三、对策建议

(一)继续加大支持力度。绿色长廊建设是国土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决策。一是要规范资金运行程序。市政府应将绿色长廊工程等林业建设资金纳入年初财政预算,理顺和规范资金管理程序,确保林业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目前需要绿化的路段还有很多,包括一些已经绿化的路段和农村公路绿化的提升改造。二是坚持造管并重。各级财政应安排绿化管护专项资金,对公路沿线的绿化带进行抚育,及时进行浇水、修剪,让对损坏苗木不断得到补植和修复。

(二)全面提升绿色长廊的建设标准。绿色长廊建设不仅是对公路两旁改善生态环境的绿化,更是提升城市品位,打造榆林形象,展示榆林魅力的窗口,要全面提高绿色长廊建设标准。一是增加护路林带的厚度,即在条件适合的地带,增加道路两侧林带的宽度和密度。二是提高林带的绿化标准。增加树种的丰富度,乔灌花结合,针叶树种和阔叶树种,常绿树种和落叶树种合理搭配,既有树种搭配的合理性,又有层次错落、花草飘逸的观赏性;既能反映榆林治沙精神的传承,又展现豪迈、开放的榆林新风貌。三是切实解决绿化带的断点、盲点问题,保证绿化带的连贯性。要采取征购、置换、流转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落实地块,确保绿色长廊建设的整体效果。

(三)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高速公路包括绿化带在内属封闭式管理,各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造林绿化、浇水管护作业主动配合提供便利,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森林防火、封山禁牧意识,保护绿化成果,市政府应做好相关的协调工作。新建的公路、铁路项目,要把道路两侧绿化纳入规划,与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绿色长廊建设需要交通、城建、交警、执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这些部门应共同肩负起实施绿色长廊工程的职责。市考核办把高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绿色长廊建设工作的单项考核一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强化经常性督查考核。

(四)成立林业行业协会。成立行业咨询公司和行业协会,这些组织可以吸收退休的林业专家和林学专业的大学生,成为全市一支具有规划、设计、栽培、养护等高素质的林业专业团队。政府可以通过向这些组织购买社会化服务来解决因为专业人才断层带来的一些缺失。

(五)强化宣传力度。在榆林广播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工作安排部署;广泛宣传“榆林治沙精神”和治沙造林英模事迹,赋予“榆林治沙精神”新的内涵;在一些公众场所、交通干道、主要出入口设立户外广告;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各大通信运营商的短信平台、各类宣传橱窗及其他公用设施广泛宣传。要加大爱护林木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力度,并在重点地段设立警示牌,营造“爱绿、植绿、护绿”的良好社会氛围。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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