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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960次     时间:2017年04月28日

长期以来困扰榆林经济发展的“三大不平衡”都涉及“三农”问题,产业结构转型需要农业转型来支持,然而目前土地细碎化经营已经不能适应农业转型需求。加之城乡二元经济体制的影响,农民虽然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相关权益,但未进行确权颁证时仅仅是“虚权”,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易、融资等活动,难以转化为发展的资本,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建议:

1、清产核资,确权颁证确保农民的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对于资源性资产,重点是抓紧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充分尊重承包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探索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于经营性资产,要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明晰集体产权归属,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将资产折股量化到人落实到户,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对于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是探索集体统一运行管护的有效机制,更好地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及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服务。要强化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各项管理制度,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2、还权赋能,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各区县应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成并投入运行,引导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为实现土地财产权创造条件。搭建起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农村资源向资本转变的制度性平台,取消对集体资产股权流转交易的限制,为打通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渠道和途径奠定了基础。

3、加强合作,深入对农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相关部门应加强与农业经济管理领域的专家学者的合作交流,深入调查研究,保证改革始终不偏离大多数农民利益的正确方向。同时要加大宣传,向农民讲清楚“为什么改、改什么、改了有什么好处、自己手中的权证有什么用、如何用”等政策含义,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家喻户晓,以增强群众产权意识,调动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等思想问题。加大对农村能人的培训,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农业科技人员、退役士兵返乡创新创业,让农村能人成为农业农村发展的新动能。    




市政协委员    高海清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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