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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黄河沿岸脱贫攻坚 促进区域全面协调发展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    点击数:967次     时间:2016年08月30日

市政协委员、市扶贫办扶贫移民科科长 钟毓睿

    黄河沿岸6县是我市重点贫困区域,除神木、府谷2县外,其余4县均为国家吕梁山片区县。按照全国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和全省扶贫与民政“两线合一”的要求,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25万户14.5万人,占全市贫困人口总数的57.6 %。根据贫困人口致贫因素分:因病致贫2.4万人,缺资金致贫2.7万人,缺技术致贫0.9万人,缺劳力致贫1.1万人,因学致贫1万人,因残致贫0.69万人。2016年黄河沿岸6县计划脱贫8.18万人。其中:计划按照“六个一批”措施叠加,综合扶持,实现产业扶持覆盖6.5万人,生态补偿覆盖3.4万人,易地搬迁3.14万人,教育资助1.46万人,医疗救助5.42万人,兜底保障3.15万人。

一、黄河沿岸脱贫攻坚进展情况

    黄河沿岸脱贫攻坚围绕神木、府谷2016年全面脱贫,绥德、佳县、吴堡、清涧2017年全面脱贫并“摘帽”,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产业扶贫。一是按照“一村一策、一户一法”要求,扶持贫困户发展脱贫产业,每户补助5000—10000元,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种养业。二是先行试点发展乡村旅游业,绥德、清涧启动实施旅游扶贫试点项目,带动贫困户脱贫。三是建立电商乡村服务点,绥德启动电商扶贫,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用贷款等支持。四是开展光伏扶贫工作,绥德、佳县、吴堡和清涧4个国定贫困县目前已完成光伏扶贫规划,每县选择100个左右村实施光伏扶贫项目,佳县已启动试点项目。

加大金融助推产业扶贫力度,按照基准利率,为有需求的贫困户投放5万元以下免抵押小额扶贫贴息贷款。市级在国债资金中为绥德、佳县、吴堡和清涧4县安排“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用于贫困户贷款风险补偿;规范运行现有村级互助组织的基础上,发展壮大村级互助资金。

(二)易地扶贫搬迁。我市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要求和“群众自愿、积极稳妥”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宜就地改造的就地改造,宜异地安置的易地搬迁,宜进城购房的进城购房。结合房地产去库存,鼓励群众进城购房;结合新型城镇化,加快异地安置。坚持专款专用,整合各类资金,用于移民搬迁。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每户补助建房资金7万元,基础设施4万元,后续产业扶持补助3万元,旧房拆除补助1万元。将搬迁与致富同步谋划、同步推进,有土搬迁要配套好基本农田,无土搬迁要支持发展相关产业,引导贫困群众在家门口就业,确保贫困群众就业有门路、收入能增加。

(三)行业扶贫。 一是实施生态保护脱贫,将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劳动力就地转为护林员。二是实施教育资助脱贫,普及15年免费教育,农村贫困户子女,从学前教育到大学毕业全程给予资助。三是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市县财政为贫困人口代缴合疗费,大病救治先诊疗后付费,参照低保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报销。设立健康扶贫基金,在册贫困人口的治疗费用由基金专户列支。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印发的《新农合健康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四是落实社会保障兜底政策。这一轮脱贫攻坚是“一个都不能少”,对于劳力和技术缺乏或丧失劳动力贫困人口实施社会保障进行全员兜底。严格落实各项社保政策,今年起,低保线和扶贫线认定标准实行“两线合一”。实行渐退低保帮扶,对当年超过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农村家庭,延续保留其低保待遇一年。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要实行政策性保障兜底。注重对特殊群体的关怀,今年上半年要完成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的摸底排查,建立健全信息库,分类进行帮扶。尤其要落实好70岁以上老龄人口高龄补贴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真正做到不让一个群众在小康路上掉队。五是启动整村推进扶贫,每县选择2-3贫困村先行试点,整合行业资金实施“水、电、路、讯、绿、房”六到户和“文、教、卫、保、商”五到村民生工程,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四)社会扶贫。完善“第一书记”和驻村联户帮扶机制,扎实开展“六个一”驻村活动,协调和服务好省、市、县三级派出的驻村工作队,落实结对帮扶任务。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扶贫攻坚,营造出全社会共同参与扶贫的良好氛围。弘扬榆林民营企业致富不忘乡亲扶贫济困精神,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出台了《关于推进‘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实施方案》,升华了“榆林现象”。发挥妇女在扶贫中的特殊作用,出台了《关于实施‘巾帼脱贫行动’的意见》。加大协作扶贫力度,进一步完善对口帮扶地区、单位和企业的协调联系制度,推动先进地区人才、资金、技术向榆林流动。

二、存在问题

一是黄河沿岸基础设施仍很薄弱,仍然应该是扶持的重点,实际工作中还存在重产业、轻基础的倾向,造成扶持效果不理想。

二是扶贫和民政对贫困家庭收入统计口径不一致,造成“两线合一”还有一些偏差。贫困户普遍对脱贫政策期望值高,存在“等靠要”和“被脱贫”两种倾向。普遍存在争当贫困户现象,脱贫后不愿签字退出。个别地方对脱贫政策理解不深,存在急于求成的心态。

三是部分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作用发挥的还不够,仅仅是扶贫的辅助力量,不能起到主力军的作用,对所在村底子不清,指导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力。一些同志存在“走读”现象,有的驻村工作队长和第一书记时有调换,影响工作的连续性。联户结对帮扶多以走访慰问为主,能够使贫困户脱贫的帮扶措施落实不到位。

    四是金融扶贫工作开展不到位,“免担保、免抵押、3年期贴息”小额贷款政策落得不实,有些县没有落实财政担保基金;新成立互助资金协会数量较少,有些县有畏难情绪;市、县未成立扶贫融资平台,无法承接各类政策性贷款。

五是资源整合还不到位,没有出台部门资源整合的具体办法、“六到户”和“五到村”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规划还没有落实,协调调度机制不顺畅,1+N的大扶贫格局没有形成。

六是扶贫系统干部队伍力量不足,专业扶贫队伍“老龄化”现象严重,如:市扶贫办核定编制23人,其中:副处以上干部9人,正科12人,副科2人;年龄结构为31—405人,41-454人,46以上14人。县区情况也差不多,亟待充实年轻同志从事专业扶贫工作。

三、加快黄河沿岸脱贫攻坚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落实脱贫任务和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六个一批”的要求,瞄准贫困户进行专项扶持。同时,要按照我市“五到村六到户”整村推进的要求,黄河沿岸贫困村要重点抓好安全饮水、电力、硬化道路、通讯、安全住房、绿化到户,文化、教育、卫生、社会保障服务、连锁便民超市等扶持。

    (二)夯实驻村工作队责任。围绕落实我市“六个一批”脱贫政策,尽快确定今年脱贫对象,准确把握制贫原因,因村施策、因户制宜,逐户制定脱贫措施,按照“六到户”和“五到村”的要求拿出贫困村项目需求清单,以县为单位上报市扶贫办,保证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三)下大力气抓好金融扶贫工作。继续抓好村级互助协会的运作,有条件的县要积极筹措资金,扩大互助资金的覆盖面。要继续抓好信贷扶贫工作,特别是要筹措资金建立“小额信贷”担保基金,消除银行的后顾之忧,解决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市县两级要成立扶贫融资平台,利用好国家政策性贴息贷款政策,贷款集中解决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扶贫资金不足问题,起到短期补短板的作用。

(四)抓好资金管理和资源整合。以县为单位,因地制宜出台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资金整合管理办法。市县两级要将年度贫困村退出和贫困户脱贫任务分解到相关行业部门,按照1+N的办法夯实责任,会同扶贫部门出台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同步抓好贫困区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开发。

(五)抓好扶贫政策宣传。县乡两级在扶贫工作中,要加大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开展基层干部脱贫政策培训,让干部群众真正理解“精准”内涵,降低期望值、增强自信心,尤其是要让每个贫困人口明白,脱贫政策重在扶志、扶智,不是分“唐僧肉”,根本要靠自身努力脱贫,力争使扶贫工作做到群众满意、政府满意、社会满意。

(六)充实扶贫系统干部队伍。面对脱贫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扶贫系统干部“青黄不接”和行业扶贫没有专职协调资金整合机构的现状,建议市上要考虑给市县扶贫部门下设“行业扶贫协调办公室”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全力搞好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的协调指导。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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