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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谣言治理亟待加强

编辑:admin     来源:人民政协报    点击数:547次     时间:2016年07月20日

文/黄楚新

由于微信信息传播的私密化和碍于熟人面子等因素增加了谣言治理难度,因此必须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多管齐下、协同推进,建立并完善微信谣言治理的长效机制。

随着信息技术革命的加速推进,媒介革命此起彼伏,立体多元的传播渠道和庞大的用户基数使新媒体、自媒体的社会影响力日益凸显,我们已进入了典型的大众麦克风时代。媒介革命在推动社会进步的同时,由于其匿名性和弱规范性等特点使网民可以随意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微信中也出现了诸多负面信息,其中典型的就是谣言泛滥成灾,其社会危害性不容小视。

一、微信谣言传播的特点

微信谣言的大肆传播除了受媒介革命和技术创新影响之外,它还与微信自身的传播特征密切关联。

一是高度的耦合性。微信传播主要依赖个人的朋友圈,就朋友圈而言,它往往是现实世界中的人际关系在虚拟世界的延伸,是熟人之间形成的具有高度私密性的社交“圈子”。虽然仅就个体而言,其朋友圈可能是封闭的,但强社会关系网络和朋友圈之间的互信消除了陌生人之间信息传播的障碍,使得朋友圈之间信息的交汇极其容易。而且,好友的动态与共同的爱好增加了彼此交流的私密性和互动性,从而形成了粘合度、信度和互动关系都很高的信息传播网络,因而使得信息传播具有高度的耦合性。

二是复杂的交叉性。立体多元的传播媒介以及不同媒介之间的复合交叉是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一个突出特征。微信谣言的传播也具有明显的复杂的交叉性,一是不同媒介之间的交叉性,如新媒体与传统媒体、新媒体与移动终端之间的交互强化、交织合流,通过二维码的扫描或者分享,可以实现网页、网络论坛、微博和微信之间的信息共享和链式传播。二是朋友圈之间的交叉性,主要表现为不同朋友圈之间以及朋友圈与公众号、公众号与公众号之间立体多元的信息交汇和环环相扣。

三是易传染性。微信谣言的传播,无论是高耦合性的朋友圈还是公众号,它们或具有共同的爱好或本身就是因兴趣而关注,因而谣言的传播无疑非常符合这种易感染的特点,这些特点都使受众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容易感染谣言的病毒。而微信公众号使得易感染人群成为谣言传播的骨干网络,借助他们的积极扩散最终覆盖全微信甚至全网络,这个与微信朋友圈信息传播的强关系网络特征结合在一起,其大量传播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二、微信谣言的危害分析

微信谣言在突发事件中的推波助澜作用应引起高度重视,其危害性主要体现在:

一是扰乱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影响恶劣。近些年大量食品安全事件的出现使得公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某些机构或网民趁机捏造和传播相关微信谣言。如这些年在微信朋友圈经常传的一则信息:“今接妇幼保健院提示,请不要给宝宝喝爽歪歪、旺仔牛奶、可口可乐、娃哈哈AD钙、未来星、QQ星和有添加剂的牛奶饮料,都含有肉毒杆菌,现在紧急召回。”这些谣言事件均以虚构的谣言打击竞争对手或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或直接导致地方产业坍塌,社会破坏力非常强大。

二是引发社会恐慌并导致次生危害。

近期,南方多个省市普降暴雨,多地汛情严峻,防汛救灾任务艰巨。伴随着暴雨预警信号频频升级,个别网民故意歪曲事实散布谣言,令灾情雪上加霜。如7月5日晚,一条消息在部分武汉网友间快速流传,消息中称“汤逊湖大堤出现20米裂缝,全体村民以及上百民工抢险三天难济与事!目前,决堤的可能性非常大。如果抢险失败,多处可能将淹没”。住在附近的一些市民看到这则信息后十分恐慌,纷纷准备逃离。这些不实消息不仅引发社会恐慌,导致人心惶惶,而且消弭社会交互行为中人与人之间的基本信任,侵蚀社会良序运行的基础。

三是导致突发事件扩大化、恶性化发展,影响社会安全。今年7月4日,在微信朋友圈热传“灰山港油船泄漏,益阳全城即将停水”这样一条微信,称“桃江县灰山港镇因洪水造成一加油站3吨柴油泄漏,将影响资江水域取水,会造成下游的益阳市全城停水。”此消息被一些网站转载,迅速传播,引发一部分市民极大恐慌。部分不法人员借机扰乱公共场所和社会秩序,给地方政府应对处置带来了极大挑战。

三、微信谣言的治理策略

对微信谣言的治理必须兴利除弊。由于微信信息传播的私密化和碍于熟人面子等因素增加了谣言治理难度,因此必须强化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多管齐下、协同推进,建立并完善微信谣言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消除微信谣言滋生的土壤。谣言的源头治理更关键的是解决现实世界中各种突出的社会问题,尤其是要坚持网上发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提升各级政府的网络公共服务能力,把微信等新媒体打造成移动化的民生服务平台、创新型的公共服务空间,加大信息公开透明的力度。唯有如此才能不断压缩谣言滋生和传播的空间。

二是推进依法治理。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距中央提出的“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安全保护、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因此有必要针对我国互联网立法少、更新慢、效力低等问题,加快立法和修订的步伐,健全公民言论自由保障、权利规范行使和违法行为惩戒的法治体系,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此外,通过法律法规的“废改立”,完善针对微信谣言的司法惩戒体系,强化微信谣言的依法治理能力,防止微信谣言对社会秩序的侵扰和对公民权益的侵害。

三是实施系统治理,提升谣言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必须强化阵地意识,加快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建设步伐,把新媒体打造成平等化、智能化的沟通、互动平台和精准化的信息传播载体,积极主动发声引导舆情、引领时代潮流。同时,加快建立媒体矩阵、建构整合传播渠道。最终实现政府治理和网络社会自我调节、网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微信谣言治理措施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有效性。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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