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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机制

编辑:admin     来源:人民政协报    点击数:492次     时间:2016年05月04日

吴学安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在“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之际,日前,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决议草案强调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

此前,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社部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对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作出全面部署。意见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四部门联合制定下发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学法用法各项制度,大力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对于促进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厉行法治,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领导干部是关键。然而,必须看到,当前,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与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徇私枉法等问题,影响了党和国家的形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中组部常务副部长陈希指出,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会比较缺乏法治传统,一些领导干部不习惯、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因此,必须重视法治思维的养成,着力提高法治素养。

依法治国是一项伟大的事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关键,顺势而为,才能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在社会人群中属于少数,但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业中却是关键,抓住了这个“关键少数”,就是抓住了依法治国的“牛鼻子”。国家工作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法,一方面,首先要学好宪法、遵守宪法。自觉把权力置于宪法法律之下,真正让法治精神深植于脑,内化于心,将一切权大于法、以权压法的错识观念都清除出去,强调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决策,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另一方面,要系统学习、熟练掌握基本法律知识,努力学习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不仅要对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提要求,更要构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推进机制,体现制度的强制力和约束性。一方面,构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核机制。建立健全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同时,建立领导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建立领导干部“述法”制度,每年在述职述廉的同时还要“述法”,为干部任职或晋升设定“法治硬杠杠”;另一方面,推行重大决策先行学法制度,促使重大决策遵守法律“红线”和法治“底线”。

法治中国建设的成败,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起着决定性作用。国家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树立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高了,法治中国建设才有坚实的组织和干部基础。只有当国家工作人员清楚手中的权是怎么来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只有他们心中高悬法律明镜,手中紧握法律戒尺,才能知晓为官做事的准则和尺度,在工作中严格遵守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积极运用法律,在推动发展中很好利用法律,才能在全社会营造出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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