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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榆林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编辑:admin     来源:榆林市政协经济委    点击数:1168次     时间:2014年06月30日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为此,市政协经济委组织部分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市政协副主席王成继带领下,从4月中旬到5月上旬,先后赴榆阳、神木、府谷、靖边、横山、佳县六县区及榆林高新区、榆神经济开发区,深入园区、企业,采用座谈讨论和实地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就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现就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非公有制经济实力不断壮大,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13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1107.42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8.9%,比上年提升1.3个百分点。全年民间投资625.22亿元,增长14.3%,实现营业收入2047亿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达145985户,从业人员达59.38万人;上缴税金完成132.7亿元,支付劳动者报酬215亿元。

2、国企改革有序推进,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创造了机遇。近年来,我市通过产权置换和人员身份置换,竞争性领域一般中小企业全部退出国有序列,实行民营,初步扭转了我市国有企业改制相对滞后的局面。市、县区“双置换”改制国有企业共有538户,其中,市属97户,分属原经委、石化、煤炭等23个部门,涉及职工2万多人,企业总资产约14.77亿元,负债近24.79亿元。县区属企业441户,已全部完成改制,涉及职工3 万多人,企业总资产约30多亿元,负债近22亿元。

3、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新引擎。

近年来,混合所有制形式的企业在我市逐步增加,所起作用日益增强。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四上”企业完成混合所有制经济增加值55.72亿元,占GDP的比重2.0%。年,我市仅规上工业混合所有制企业就达55户, 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数的比重为7.7%;产值为224亿元,占全部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比重为10.2%。从企业控股情况看,21户企业为国有和集体控股,1户为外商控股,其余33户均为私人控股;从企业规模看,大型企业4户,中型企业12户,小微型企业39户;从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看有限责任公司是混合所有制的最主要形式;从分布地域看,相对集中于榆阳、神木、府谷三县区及榆林高新区、榆神经济开发区,集聚效应明显;从产业布局看,以煤炭及煤化工为主,榆阳区有少部分涉及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业。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主要合作模式有:中外合资的“南梁模式”、国资控股的“北元模式”、国控民营的“东方模式”、民资控股的“奥维乾元模式”等,这些探索和实践极大地丰富了榆林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涵,引领着能源型经济的转型升级。

二、主要特点和成效

1、促进了产业结构优化调整。近年来,我市本土民营企业特别是能化企业,通过与省、市国企乃至央企的合作,采取改组改造、转型升级、并购重组等方式,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不断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如神木县柠条塔工业园区的神木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由陕煤集团收购四户民营兰炭企业40%的股份联合组建的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该企业以资金为纽带、产品为链条,通过技术升级改造,实现了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循环发展,在市场低迷的情况下,产能释放率仍保持在75%以上,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建设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典范。

2、加快了国有企业改革重组。近年来,我市市属国有企业无论是集团层面,还是子公司层面,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领域都有所拓展,在壮大国有经济的同时,盘活了民间资本,加快了国企的改革重组步伐。目前,市属监管国企共9家,资产总额419亿元,其中4家与民企和自然人合作成立混合所有制企业30户,整体运营良好。

3、带动了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实践证明,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通过混合将国有企业的资本、技术、人才、管理、市场等优势与民企自身决策快、执行力强等优势有机结合起来,产生出1+1>2的效果,不失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升级的一条捷径。如榆阳区云河化工有限公司(民营)原为电石生产企业,由于产能过剩,利润微薄,与山东滨化(国有)合资后成立了滨化绿能有限公司,新上电石炉技改项目,可使企业彻底解决资金、技术、产品市场困扰问题,每年可将200万吨二氧化碳气体转化成1300多万吨绿色高新精细化工产品,直接经济效益达3000多万元。神木的北元化工、天元化工和府谷的东鑫垣化工等混合所有制企业都是民企转型升级的样板。

4、提升了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有“四上”企业1827 户,其中111户属于混合所有制企业。全年混合所有制企业实现收入256.74亿元,占全市企业收入比重为7.6%;混合所有制企业从业人数为2.35万人,吸纳了一定比例的就业人员。神木县去年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工业总产值144亿元,占到规上工业总产值的13%,占到民营经济总产值的50.3%,成为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府谷县混合所有制企业吸纳就业人员占全县劳动力的比重在50%左右,有力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5、增强了抵御市场风险能力。2012年下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和能化市场需求不足的影响,我市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普遍遭受了不同程度的销售困难、利润萎缩的影响,特别是民营企业经历着更为困难的亏损和资金链断裂的危机。通过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的混合,可以实现抱团取暖、共度难关。如2013年,与陕煤合作的兰炭企业均能以相对较低的价格获得块煤,有效解决了兰炭企业块煤供应不足的问题,同时,陕煤集团也通过与民营发电企业等的合作,既解决了煤炭销售问题,又可获得发电等企业的利润,有效抵补了煤炭产业利润萎缩的影响,实现了国企、民企“双赢”。

    三、存在问题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要是国企方面有顾虑,民企方面有担忧,社会上有误解和误读。国企的顾虑:一是认为引入非公企业资本过多会弱化自身掌控力,一定程度上形成国有“一股独大”现象;二是垄断行业国企不愿放弃既得利益,没有混合的积极性,不愿让利于其他资本;三是担心背负国资流失的“罪名”和“骂名”民企的担忧:首先是被控制的问题,国有经济控制力会不会越来越大,民营企业会不会是“羊入虎口”,是不是在搞新的“公私合营”,民企的合法财产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其次是谁混合的问题,民营资本处于弱势地位,即使是控股也缺少话语权,只是被动地参与;再次是怎么混合的问题,要看国有企业拿出的混合的东西,如果拿出的多是骨头没有肉,如果是甩包袱,那么对民企是没有吸引力的。社会上的误解和误读:认为民企搞了混合所有制是不是被国有化,国企搞了混合所有制是不是被私有化,在“国进民退”和“国退民进”上争论不休。

2、国企改革亟待深化。一是国企产权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制约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我市国有企业包袱沉重,重要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领域国有企业产权重组步伐缓慢,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难以参股于国企,支柱产业集团化、资本化目标尚未实现。二是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还不健全,企业的治理机制存在缺陷,与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有距离。三是国有企业行政化倾向明显。按照现行的国企领导人管理制度,所有国企领导人都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保留国企领导人员与国家党政干部可以交流任职的通道,从而使国企领导人无法成为真正的职业经理人。四是国有经济资源有不少仍然布局在一般竞争性领域和产能过剩领域,企业经营效率和效益低下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公用事业等领域的产权多元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滞后,国有资产沉淀较大;能源、金融、电力等国家垄断性行业领域产权单一,政策限制和体制瓶颈问题突出。五是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特别是能化产品市场低迷的影响,中省国有企业以及市属国有企业参与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积极性不高,一些已签订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难以落实。

3、民企自身“硬伤”制约。 民营经济自身发展中的“硬伤”,也是制约与国企混合的重要因素。一是大型民营企业集团数量较少,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企业或品牌还不多。绝大多数民营企业还不具备参与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的实力,更难以与大型国企、外企抗衡。二是民营企业人才匮乏,特别是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更为短缺,导致产品技术含量较低,企业创新意识淡漠,产业趋同,竞争力弱。三是资金积累缓慢,资本规模较小,融资十分困难受民间信贷危机的影响,我市民间融资转向低潮,导致民营企业过去主要依靠民间融资获取发展资金的局面再难形成,而其它形式的融资渠道,如商业银行门槛较高、风险投资等新兴融资工具还没有建立起来,企业发展资金严重不足。四是管理水平不高。大多数民营企业延续家庭式、家族式经营,管理随意性大,制度不健全,决策不科学,特别是一些能源型民营企业迅速做大后,经营理念、管理能力的局限马上暴露出来,为企业的发展埋下隐患。五是短期行为比较严重。一些企业缺乏长远的战略眼光,只看重眼前利益,缺少品牌意识和自主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缺乏核心竞争力。

4、融合发展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内部管理、文化等融合不够。从我市目前组建运营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来看,数量不少,质量不高,由于体制机制、追求目标、经营理念、运作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差异,导致企业不同投资者之间经常会出现一些摩擦,亟需在企业内部管理机制、企业文化上融合提升。二是现有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形式上有,但作用发挥不到位。如民营企业虽然加入了董事会,且在董事会中有一定的投票权,但仍缺乏话语权。三是不少混合所有制企业是由国有企业的子、孙公司和非公企业组成的混合体,而不是国有企业母公司本身和非公企业共建的混合体,这成为在国有大企业集团层面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个重要障碍。如中省大型国有企业在榆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基本都是在二、三级子公司层面与民企的合作,母公司对其派驻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管理层、经营层人员授权有限,实际仍听命于母公司,导致决策效率低下,容易坐失市场良机。四是混合的过程中,存在“拉郎配”现象,从而导致后续合作困难。五是混合所有制企业目前混合领域不宽,大多局限于第二产业,特别是能源化工产业,非能源产业较少。

5、发展环境不够优化。一是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的制度和法律法规保障。从国家法律层面来看,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法律环境还有待完善,尤其是产权保护和产权流动的法律保障制度亟待完善;从制度政策层面来看,目前无论是中省相关部门,还是我市相关部门还没有制定和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可操作的具体实施细则。二是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还没有完全形成,在一些重要行业和领域还存在国有经济的垄断行为,存在着民营企业进入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各种隐性壁垒,这都是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无形障碍。三是国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新36条”所提出的“平等准入”和“公平待遇 ”原则,没有真正落到实处,诸如资源获取、产业准入、土地征用、融资等许多方面,仍存在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公平待遇甚至是歧视,民企与国企不能一视同仁。如,民企银行融资利率要高于国企融资利率,且程序繁杂。四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投资和经营环境还不尽如人意,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尚不够到位,越位和缺位现象时有发生;缺乏统一的宏观管理部门,多头管理实际上必然沦为无人管理、无序管理;行政审批环节依然过多,手续繁杂,办事效率低下;企业不合理负担依然存在,影响着企业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

四、进一步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1、以思想再解放为先导,进一步确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榆林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一要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高度来认识混合所有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在理论上和政策上是一大新的突破。因此,我们要真正从思想上确立“不论哪种所有制,能发展就行”的工作理念,做到思想上放心、放胆,工作上放手、放开,政策上放宽、放活,坚决摒弃在所有制上的无谓争论,着力营造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二要把发展混合所有制对国企、民企的好处讲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二者结合,形象的表示就是“国企的实力+民企的活力=混合制企业的竞争力”。当前要展示和培育一些混合所有制成功的案例,以鲜活的事实来教育和引导企业投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践。三要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大发展。要用开放和发展的视角来看待混合所有制经济,在所有制结构和实现形式上解放思想,创新发展理念,加快跨所有制、跨行业的重组,彻底清除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的思想障碍。要进一步淡化所有制观念,混合所有制企业既不属于国有也不属于非国有,而是公众公司。

实践证明,思想越解放的地区,所有制观念越淡化,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就越快。四要确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市场主体地位。要充分认识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对改善资源配置效率、深化国企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把混合所有制经济纳入现有的经济统计当中,确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市场经济主体地位。五要处理好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一切从实际出发,不能为“混合”而“混合”。混合所有制并非灵丹妙药,更不会“一混就灵”,工作中要注意克服急于求成,一蹴而就的思想倾向,做到“一企一策”,“蹄疾而步稳”。

2、以国企产权多元化改革为突破,进一步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重组。一要根据中、省精神,结合榆林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实践,尽早制定和出台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或决定,形成适应榆林未来转型发展的优化国资布局。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操作要求,使混合所有制经济成为我市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基本方向。二要加快推进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完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产权结构。要努力寻求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大力支持社会资本、非公资本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同时,国企新投资项目、新设企业要允许非公有制经济参股,推进国企存量与增量的产权多元化,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增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特别是要探索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要通过多种方式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暂不具备上市条件的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三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进一步规范董事会建设,建立健全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要探索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加大国有企业高管人员市场化选聘和管理力度,更好地发挥企业家作用。同时,要积极探索“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新模式和新方法,研究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将分散在市属各局、委、办的各类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统一监管,在提升国有资产监管效率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研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可以把我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成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通过投融资和项目建设,不断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四要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的去行政化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还国有企业真正的企业身份。

3、以壮大非公有制经济为依托,进一步夯实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坚实基础。一要切实落实好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清理和修订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国务院先后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新36条”及42项实施细则不一致的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和民间投资活力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政策制度,制定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中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特别是要消除各种隐性壁垒,制定并实行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并逐步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式迈进。建议能争取给予榆林民营企业平等参与本地矿产、水等资源配置的权利,根据民营企业新建项目不同投资额度,进行一定比例的资源配置,或由国企以资源作价入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二要实施集群发展,推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要引导民营企业围绕榆林能化产业、战略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及文化旅游产业等在一定地域和园区集聚,实施集群发展。要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企业突破所有制结构、地域界限、行业分类,采取联合、参股、并购等方式实行强强联合、优势扩张和资产重组,组建更多的民营企业集团。特别是府谷县要抓住推进省级民营经济转型升级试验区这一契机,进一步做大做强本土民营企业。要通过产学研合作等平台,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民营企业在项目策划上要科学研判,在投资中切忌盲目跟风。三要进一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支持力度。通过设立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财政专项资金、贷款财政贴息、用好用足税收优惠政策等,努力发挥财税政策的引导和杠杆作用,进一步做大总量,提升质量。同时,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加强银企对接,鼓励和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创新金融产品,提供方便快捷的融资服务,严禁在正常贷款之外附加不合理放贷条件和收费行为;鼓励和重视发展地方民营金融机构,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改制为村镇银行;鼓励和规范非公有制企业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集合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多种直接融资工具,支持企业引入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等战略合作伙伴,实现健康发展。四要大力促进非公有制企业资本的社会化、治理结构的规范化和企业管理的现代化。非公有制企业要实现从传统企业管理向现代企业管理转变,就必须努力学习和积极采用现代管理思想、方法和技术,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提升与国有经济交叉融合的能力。

4、以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融合发展。一要不断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国资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要通过国有股减持、增资扩股、发行可转债、管理层和员工持股等方式,吸收社会资本、非公资本,允许国有资本与非公资本通过合资合作建设新项目、组建新公司,从而建立国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特别是要逐步破除一些行业的国企垄断壁垒,积极支持非公有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二要建立和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的产权交易市场,不断催生更多非公有制企业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促进社会上分散、沉淀的资金资本化、资本市场化和资产证券化。同时,也可以采取民营资本、国有资本均衡持股的混合所有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要规范企业管理,引导发展混合所有制的大企业、大集团。要鼓励、支持和引导混合所有制经济跨所有制、跨地域、跨行业实现强强联合、资本扩张和资产重组,组建更多的“航母型”混合所有制大企业、大集团,引导混合所有制经济向产业高端发展。当前,可协调和推动我市优势民营企业与驻榆央企、省企和市外大型国企及市属国企合资合作,实现互利双赢。同时,要将建立混合所有制与国企和民企的转型升级结合起来,与淘汰落后产能、消化过剩产能结合起来,不断提升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规模和层次。对于国企控股、参股企业,建议国企母公司能授予混合所有制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战略性规划、投资时更多的权力,充分发挥企业的自主性,及时抓住市场机遇。四要进一步加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和完善领导协调机制,建议市上成立促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制定全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加强对重点混合所有制龙头企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跟踪督查企业发展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研究和协调解决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统计调查制度和监测预警评价制度,建立监测点、数据库,不断加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数据的分析使用和发展环境的评价评估。同时,要逐步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将考评结果纳入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工作绩效考核目标体系。五要加强对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资产监管。国有资本监管机构要适应“混合产权”带来的新变化,通过监管好资本和所派出的董事等管理国有资产,特别是随着产权链条的拉长,监管的难度在增加,国资更易出现不同程度的流失,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上所说,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要建立产权交易的自查、抽查、复查制度,制定责任追究办法,防止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资产流失,同等保护国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合法权益。

5、以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为抓手,进一步搭建好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平台。一要建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服务平台。要梳理和宣传好国家鼓励和支持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清理、废除不利于混合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及时为相关企业提供服务和政策指导,给企业家吃上“定心丸”。同时,结合我市实际,尽快制定和出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政策指引和实施细则,探索适合我市发展实际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和机制。二要建好信息和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可通过召开驻榆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对接会,并推出具体合作项目,为国企与民企合作牵线搭桥,不断提高项目对接的成功率。同时,要探索建立一套国资委与工商联、中小企业局等有关单位及商会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和工作机制,及时互通项目信息和已合作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合作中的问题,定期举办各类项目对接活动,适时进行合作成果交流和展示。三要建好政务服务平台。要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经营性领域的全面开放,放手让非公有制资本和其它社会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入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及其它行业和领域。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大力简化审批环节,不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尽快实现企业网上申报、审批、年检和备案。对所有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进行严格审定,并在网上公布,增强政府工作的开放度和透明度。要优化社会环境,大力宣传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方面的先进典型,建议能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推进会,并对优秀企业和企业家进行表彰,努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6、以产业多元化为支撑,进一步拓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领域。目前,我市混合所有制企业大多集中在第二产业,特别是能源化工产业,建议在进一步优化发展和改造提升能源化工产业的同时,大力发展非能源型产业,并向医疗、教育等行业和领域拓展,逐步形成产业多元支撑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格局。要大力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不断扶持和壮大现代特色农业产业;要以陕汽榆林东方新能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等为示范,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的现代装备制造业,不断做大规模、做精产品,加快形成竞争优势和经济优势;要精心打造混合所有制的现代化的商贸物流业,通过引进大型国内外企业在机场及制造业密集的区域设立物流的配送园区,强化我市在陕甘宁蒙晋接壤区物流市场的重要作用,提升物流产业规模;要通过引进国有资本和社会资本振兴传统的特色轻纺工业,特别是要进一步做强做大羊毛防寒服产业,叫响“中国羊毛防寒服名城”;要以加快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为契机,大力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促进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鼓励资源型大企业和制造企业实施主辅分离,建立混合型的三产服务企业,努力打造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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