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工作
最低工资标准谁来监督执行
山西 秦凤鸣
山西省从今年4月份起最低工资标准又进行了调整,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由一类1290元、二类1190元、三类1090元、四类990元,依次调整为1450元、1350元、1250元、1150元。这是一个让人兴奋的好消息,但是现实中人们却又一次开始担心最低工资标准执行难,每次调整之后究竟有多少企业和老板会主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呢?
据笔者所知,在山西省壶关县各大超市、商场的营业员、饭店服务员、医院的保洁员、环卫工人等月工资还是停留在600元~800元之间,而且也没有什么福利。他们的工作时间还特别长,一个月几乎没有休息日。笔者走访了解到,有的商超雇主每月只给员工安排两天休息,但就是这两天也没有保证,安排不出来,他们还得照常上班,加班工资免谈,有时运气不好,店里少了商品或者现金他们还得赔偿。如果员工不满意,不想做了,只能自己走人,没有人会去过问他们,为了养活自己,员工往往只有忍辱负重,否则失去生活来源,连基本的生活都无法保障。
调高最低工资标准是好事,但是只有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成为普通劳动者的福音。落实最低工资标准,要靠单位自律、员工的维权意识,但更依赖于职能部门强有力的执行力。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内用工单位的管理,变接受投诉、举报为经常性的主动上门监督、检查,让用工单位觉得不执行不行,这事儿有人管;让员工觉得自己有依靠,不是“孤军作战”,只有这样,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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