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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要留好“老本”

编辑:admin     来源:人民政协报    点击数:659次     时间:2014年05月05日

江苏省南通市 谢平 汉祥

笔者所认识的一对农村老年夫妇,前几年几个已成家的子女见他们手头有点积蓄,便缠着要分其家产与钱财,并信誓旦旦地表示:老人今后由他们兄妹几人轮流供养。这两位老人信以为真,便照之行事。谁知几年过来,几个子女都视老人为累赘,谁都不愿给他们养老,以至弄得两位老人手头空空,生活十分窘迫。此时,他们才醒悟到当初不该过早地分掉家产与钱财,没有给自己留一点养老之本。

许多人到了老年,收入自然会越来越少,也有些老人干脆没有任何收入,至于他们中有的即使有积蓄,一般也是有限的。但时下不给自己留“老本”的老人在社会上却并非少数,尤其在农村,这类老人更多。究其原因,他们有的认为自己反正没几年活头了,不如趁早把积蓄吃光花光,免得留着被别人享用;有的自以为开明,认为自己的家产等积蓄最终反正是给子孙的,迟给不如早给,好让子孙晚辈们皆大欢喜;也有的老人虽然想给自己留点老本,但经不住子孙的硬缠软磨,只得违心地把家产等积蓄过早地分光,等等。事实上,不管什么原因,老人手头没有“老本”总是不妥的,这在短时间内对老人生活等也许不会有多大的妨碍,但时间一长,有些矛盾就会突出,比如,子女经济条件一旦发生紧张时,再让他们赡养老人就难了;又如,万一遇到子孙不孝,老人的生活就更为凄惨了。时下很多地方家庭赡养纠纷增多,其原因就是子女的不孝以及老人自己不留“老本”。

人到老年,需要花钱的地方仍然很多,靠子女晚辈赡养固然是一方面,但俗话说“自有自便当”,自己有“老本”总比靠别人养好。老年人有了自己的积蓄,用起来更方便,心里也会更踏实,而且这样也可以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也不会给社会增加矛盾与麻烦,从而有利于家庭和睦和社会安定。因此,老人在自己能动能干的时候,应尽量留一些积蓄,而且要尽量使之升值,包括买一些合适的保险、作一些稳妥短期的投资等,以此作为今后养老本钱,尤其不要轻易吃光花光或过早地分光送光。另外,我们也有必要提醒许多当子孙晚辈的,要尽量创造条件让老人有一些积蓄,切不能一味地“啃”老、“刮”老,更不能当不孝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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