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关于二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摘要)
市政协副主席赵建国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市政协二届三次会议以来,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政协各专委会,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以及全国、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许多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可行性的意见和建议。2007年共提出提案507件,参与提出提案的委员286人,占委员总数的92.2%。根据《政协榆林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审查立案460件,占提案总数的90.7%。这些提案分别交由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有关部门,中省驻榆有关单位和部分县区政府共75个部门单位办理,24个部门参考。提案的主要特点是:
(一)注重提案前的深入调研。广大提案者在提出提案之前十分注重了解民生,掌握民意,把握重点,紧紧把握提案的客观性、准确性、可行性。各民主党派为了提出精品提案,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实际,广泛了解,充分论证,慎重地提出提案。由于注重了调查研究,使提案质量不断提高。
(二)团体联名提案有所增加。团体和联名提案共151件,占提案总数的32.8%,是市政协成立以来最多的一次。其中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政协各专委会提案106件,占23.7%,联名提案45件,占9.8%。
(三)提案内容广泛。涉及我市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活等各个领域。
(四)关注民生问题成为新亮点。这方面的提案占立案总数的35%。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委员的理论水平。去年组织委员认真学习了中央5号文件、《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全国、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增强了委员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二)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提案质量。做好“知情”工作,为委员提写提案服务。(三)创新办理机制,增强提案办理实效。2007年,市政协组织委员深入48个承办单位进行督办,占交办单位的65%,收效良好。一是领导督办,提高提案办理层次。二是整体督办,推动提案办理落实。三是带案视察,发挥政协整体功能。(四)开展民主评议,探索强化民主监督的新途径。市政协主席会议去年初确定对承办政协提案单位办理提案情况进行民主评议的尝试。8月份,提案委组织承办政协提案较多的12个单位以抽签的方式,确定了市农业局为民主评议单位。此次评议受到了参与者和被评议单位的一致肯定。(五)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全年共编发《提案工作动态》12期。就公交车和出租车管理及运营问题与榆林电视台联合举办了一期 “政协论坛”,对一些提案进行追踪报道。
三、办理成效
(一)提案意识普遍增强。全委会后,市委、市政府及时召开了提案交办会。市委在部署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时印发了 《关于实行市委领导督办政协提案责任制度的通知》。多数承办单位都能建立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科室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组成的三级承办机构,并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办理提案。
(二)办理方式得到改进。有的单位主动把提案者请进来,共商解决办法,有的单位专门制定了有关提案办理的工作制度。
(三)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截止去年底,立案的460件提案基本办复,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为98.8%。
(四)办理效果日益明显。市政协提案委对主席会议确定的重点提案高度重视,组织委员多次带案视察、提案追踪,并通过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使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提案得到根本解决。
一年来,市政协提案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去年4月份召开的全省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座谈会上,市政协的交流发言受到省政协的充分肯定和兄弟地市政协的一致好评。
四、200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08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的关键一年,也是推进政协工作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一年。提案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市政协整体工作安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提案质量的提高和提案办理效果两个重点,为促进榆林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榆林贡献智慧和力量,努力开创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具体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学习培训,不断增强提案工作的责任意识。要组织广大政协委员,不断学习,积极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以提高参政议政水平。要以新观念、新思维、新认识来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各承办单位和有关领导,要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和 《全国政协关于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的意见》,深化对做好提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参与提案工作,做好提案工作。
(二)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着眼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注重对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思考,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区域协调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煤化工业建设、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问题,积极引导委员认真选题,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高质量提案。进一步拓宽提案的来源渠道,充分发挥界别优势,将重要会议发言、调研和视察报告、社情民意及时转化为高质量的提案。
(三)坚持开拓创新,提高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认真总结和借鉴兄弟市政协和各县区政协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服务质量方面的成功经验,推动提案工作的健康发展。继续创新民主监督的形式和内容,切实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要做好提案督办工作。采取开门办案、现场督办、暗访调查、视察评议等方法,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效能办联合督办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提案工作取得实效。
(四)坚持突出重点,做好重点提案的确定和办理工作。要继续选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针对性强、建议可行、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作为重点提案,由市级领导包抓督办,促进提案办理的落实。围绕牵动全局的重点提案认真调研,写出专题报告,供领导参考,对列入承办单位计划逐步解决的重点提案,加大跟踪督办力度,促使提案建议落到实处。
(五)坚持规范工作程序,积极推进“三化”建设。在坚持《提案工作条例》和其他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新途径和新方法。不断完善提案征集、立案审查、催办落实、追踪督查、意见征询、目标考核等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努力形成规范有序的提案工作运行机制,使政协提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坚持信息化建设,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进一步探索建立提案网络管理体系,逐步实现提案工作的信息资源化、传输网络化和管理科学化,通过市政协网站,提案人可以提交提案、承办单位可以答复提案、广大居民可以点评提案,使提案工作逐步实现社会化、公开化,增强提案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和协调,对一些重点提案、办理实效显著的提案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新闻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扩大提案工作的社会影响。(编辑:常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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